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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土之恋

来源:羊城晚报     2024年02月25日        版次:A08    栏目:    作者:谭功才

  □谭功才

  

  我与故土有过一场旷日持久的“恋爱”,只是中途“谈崩”了。

  个中缘由或许可以写一部长篇小说。如果非要找出我那时“失恋”的导火索,自然是父母将我一泡屎一泡尿地养大成人后,我却要“背叛”他们。但那些所谓的“背叛”,更多来自他们的怂恿。是他们说,泥土里永远刨不出金子,还不如学门手艺。我不想学,他们就说我“死无烂苕用”。刚好那时候开始有人跑去山外谋生,没多想,我也跟着跑出了山。

  这一跑就是好多年。面对父母的朝思暮想,我也没回去。

  我想要带回去荣耀,让他们日渐佝偻的腰杆再一次伸直。但父母只是盼我能及时寄回汇款单,好交上那将近十亩地的肥料钱,当然,还有早些年家中缺粮时欠下的那些借款也等着还。

  他们终于等不下去了。母亲在五十刚出头时,应该是带着一种复杂的失望决绝而去的。而我那倔强的、一定想要看到我“成器”的父亲,也没能熬过七十岁门槛,到明年这个时候,便是他的“十周年祭”。他们终究没能看到我“成器”。

  当初父母在时,我甚少回去,如今父母已走,我想再去跟乡亲们解释当年的“背叛”,似乎也毫无意义。但近年来,我回去的次数反倒多了起来——隔三差五的,我会约个三五人一起开车回去一趟,要么就组个车队,往故乡的方向跑一趟,美其名曰“采风”,然后顺道回一次故乡——其实我是队伍中“扛旗的”,我总不自觉地安排最后一站必是我的故乡,似乎这里本来就是我最终的目的地。

  回去次数多了,又因为每次回乡的“架势”在乡亲们眼中也颇为“风光”——我带着一伙舞文弄墨的人到老家周边的城市或乡村到处晃悠——我如今已成了乡人眼里所谓的“名人”。又或许,事实上我在他们眼里,还是个格外刺眼的“刺头”,如果不是一把年纪作掩护,他们多半还是会在背后戳我脊梁:“这二杆子货!”

  但我乐此不疲。其实一开始我的计划只是一个人背着行囊,偷偷摸摸回到故土,自得其乐地住上十天半月,然后再磨磨唧唧地离开,继续过着一如既往的上下班的生活。我那时只是觉得,一个人活着不可能是孤立的,总是会不断地找寻着自己与这个世界的某种关联,而最容易找到的地方除了身边赖以生存的这块土地,便是在故土了。那时总觉得,他乡安置不了我们的灵魂,故土又容纳不下我们的肉体,所以才有了漂泊和流浪,有了无穷的牵挂置换来的乡愁。

  在故土住的那十天半月里,我确实也找到了一种世俗的快乐,甚至是回想起年幼时与父母那些也许并不愉快的日子,如今也觉得是快乐并值得珍惜的。故乡也是美的,多少与历史文化名城也沾了些关系,更让我滋生出浓烈的乡情。于是想想,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倒不如约上三五有缘人,一起回去闹腾。而团队的根本意义就在于,一个人的快乐被赋予了更大的意义,于是我就拥有了更大的快乐。

  感觉我与故土的这场“恋爱”又一次展开了。这种“恋爱”,囊括了人世间所有的酸甜苦辣咸,一样有过天翻地覆的“决裂”,也一样有旷日持久的“反复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