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陈康秀、肖薇报道:2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共20条,涵盖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支持金融司法创新等方面内容,旨在进一步助力夯实实体经济和制造业的根基,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跃升。 《意见》明确要结合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更为精准的司法服务,降低科创企业融资法律风险与交易成本,依法鼓励金融机构为科创企业提供更加灵活的融资类服务,推动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配置。《意见》强调要立足制造强省定位,围绕广东制造业“五大提升行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民营投资机构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依法促进金融机构为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长期稳定金融支持,助力广东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集群化发展。 《意见》指出,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全省法院要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上体现“广东担当”。要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强化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监管,支持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履责。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保障股权投资市场化退出渠道畅通,促进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私募基金、债券市场健康发展。要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清理整顿重点领域风险,严厉打击金融犯罪,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 《意见》要求,要在深化金融司法改革创新上贡献“广东智慧”。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现代信息技术与金融审判深度融合,用智能化成果赋能金融案件审理和纠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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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出台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二十条
来源:羊城晚报
2024年03月01日
版次:A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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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柳、陈康秀、肖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