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图 杨广 丹麦曲奇作为曲奇饼干中的一种著名品类,在中国市场具有较高知名度,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将“皇冠曲奇”与“蓝罐曲奇”之争再度拉回公众视野。法院在判决中认定“蓝罐曲奇”的生产、经销、运营商在其产品营销中构成虚假宣传行为,且对“皇冠曲奇”构成商业诋毁,遂判令“蓝罐曲奇”承担停止侵权、发布声明消除影响及赔偿经济损失等责任。 10月18日,“蓝罐曲奇”在其官网和官方微博刊登一则声明,承认其虚假宣传及对“皇冠丹麦曲奇”的商业诋毁行为,向“皇冠丹麦曲奇”的出品方丹麦丹尼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消除商誉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笔者联系到“皇冠丹麦曲奇”方了解情况,其负责人确认了此事,并表示尊重本次案件法院的判决,蓝罐曲奇的生产商、进口商及经销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一审判决于2024年7月29日起生效。这份判决意味着这起持续多年的“皇冠丹麦曲奇”与“蓝罐曲奇”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历经多轮审理后终于尘埃落定。 此次“皇冠”胜诉,不仅让过去几年关于“皇冠丹麦曲奇”的一些不实言论不攻自破,业内人士指出,双方的纠纷案也为业界的品牌保护和市场公平竞争提供了很多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