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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中的广东精神

来源:羊城晚报     2024年12月22日        版次:A05    栏目:夕花朝拾    作者:杨早

    

  

  杨早 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

  

  夜市在上世纪80年代的广州兴起,源于彼时的待业青年问题。198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改变了过去“统包统配”的就业体制,鼓励待业青年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由此大量待业青年开始成为“个体劳动者”。据广州市荔湾区调查,在1979年广州市个体劳动者人数中,待业青年只占10%,而1980年8月这个数字便上升至47.4%。

  个体劳动的兴起,让广州街头巷尾出现了一个个档口,又逐渐聚集为一个个夜市。1983年2月2日,《人民日报》专文报道了广州夜市的盛况:在市区中山路、北京路、上下九路等十多条大街上,入夜,霓虹灯闪烁,大小摊位生意兴旺,煎饺子、卤猪杂、炖牛腩、炒田螺,香气扑鼻,卖“艇仔粥”的驾一叶小舟往返于珠江两岸,眼镜蛇、“过树龙”等生猛野味盘踞在笼中——此时野生动物保护法尚未出台。这一年广州市除国营和集体的夜宵点外,还有数百档个体网点,大多数营业到深夜一两点钟,有的通宵达旦。

  除吃食之外,服饰也是夜市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一个个竹竿棚架在街边搭好,大大小小的灯泡散发着刺眼的光,牛仔裤、喇叭裤、墨镜、皮鞋等从各种途径而来的新潮物品琳琅满目,脖子上挂着皮尺的青年摊主和顾客们大声叫嚷着。在公务员和大学教授还拿百元月薪的时代,在这里揾食的“街边仔”一个月收入已破千。

  来夜市的人大多不是为了某种“生活必需品”,这里的消费是快乐的,纯粹的,“无用”的。一位广州艺术家在谈到80年代广州文艺时,曾说过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广东文学的一大特点就是不去追问终极问题……为什么要谈这些问题?一天到晚想些生死问题、精神痛苦问题、孤独问题,得闲无事,不如去大排档,吃炒牛河、狗肉煲,岂不更好?”

  若是这样看,夜市其实是广东文化、广东人精神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