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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

来源:羊城晚报     2025年07月10日        版次:A07    栏目:理响广东·马院院长谈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作者:景瑾瑾

    

  本期访谈主持:羊城晚报记者 景瑾瑾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始终坚持零容忍,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这进一步阐明了我们党惩腐治腐防腐的内在规律,为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指明了实践方向,为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保障。为什么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推进风腐同查同治的着力点有哪些?羊城晚报“理响广东·马院院长谈”栏目邀请两位专家学者一起深入解读。

  

  羊城晚报: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要求“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突出问题”,特别强调“运用由风及腐案例加强警示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什么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

  赵中源: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是党中央深刻把握风腐内在关联,特别是深刻总结新时代以来从严管党治党历史经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战略安排,凸显了政治性、科学性与实践性的有机统一。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本质上都是危害党的肌体、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和败坏社会风气的丑恶社会现象,二者之间存在同根同源、互为表里、相互交织的内在关联,这构成风腐必须同查同治的逻辑起点。

  其一,二者同源同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正之风滋生掩藏腐败,腐败行为助长加剧不正之风、甚至催生新的作风问题。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风腐相依共生的逻辑关系,为新时代整体性、系统性整治风腐问题提供了科学方法论指引。从根本上说,不正之风与腐败均源于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坍塌,权力观、政绩观扭曲和党性原则丧失。尽管二者的表象与程度有所不同,但其实质是高度趋同的或者说是等位性的。

  其二,二者相互催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人的腐化变质、违法,都是从小的生活问题、吃喝问题、违反八项规定开始的。”作风失守往往是滋生腐败的起点,具有明显的“破窗效应”。违规吃喝、收受礼品等通常被包装为人情世故的不正之风,往往成为不正当利益输送或者权力寻租等实质腐败的“隐身衣”。这些被高度包装的腐败得逞后,则会进一步助长特权思想,衍生更隐蔽的作风问题,进而形成风腐相互催生演化的循环链条。‌

  其三,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必然要求‌。中央八项规定作为新时代共产党人的“金色名片”,旨在通过纠治“四风”筑牢防腐堤坝。具体而言,就是通过明确作风建设具体行为规范,强化违规追责问责制度,从源头上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与空间。一方面,从纠治作风问题入手,深挖和严惩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处理腐败案件倒查和纠治作风漏洞。进而形成“双向突破”和“铲草除根”效应。

  刘志: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深刻把握风腐同查同治的三重逻辑。

  一,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是对管党治党工作经验的深刻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互交织的规律,坚持正风反腐一起抓,精准施治、久久为功。从一体推进反腐败、反“四风”,到风腐同查,再到风腐同查同治,一以贯之、层层递进,是党对管党治党工作经验的深刻总结,是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方法论创新。

  二,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为什么党中央要从八项规定入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因为“四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一方面,不正之风滋生掩藏腐败,作风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量变转为质变,最终腐败变质。另一方面,腐败行为助长加剧不正之风、甚至催生新的作风问题,形成恶性循环,诱发“破窗效应”。只纠风不查腐,作风问题就会屡禁不止;只查腐不纠风,腐败治理成果就难以持久巩固。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当前,“四风”问题在面上有所收敛,但并没有绝迹。有的“四风”问题改头换面、花样翻新,出现了各种变异。种种现实表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风腐交织是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既“由风查腐”,防止“以风盖腐”,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又“由腐纠风”,细查腐败背后的享乐奢靡等作风问题。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进一步强调,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进工作作风的任务非常繁重,八项规定是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因此,新时代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需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

  

  羊城晚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由此可见,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如何深入推进这一系统工程?

  赵中源:系统观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重要范畴,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和工作方法。这决定了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需要从制度创新、监督贯通、技术赋能和治理协同等维度,构建起全过程和立体化的体系框架。

  其一,推进制度创新,促进各项治理制度的系统集成和高效协同。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切实消除信息壁垒与责任空转现象,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与巡视巡察机构在信息共享、案件查办等环节的深度衔接;压实风腐同查同治的主体责任,将其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考核体系,形成明责、严查、善治相扣递进的治理闭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明晰相应标准体系,特别是进一步推动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的有效衔接‌。

  其二,强化监督贯通,完善同查同治的实践路径。聚焦查处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深挖背后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的腐败链条;在查处官商勾结、滥用职权等腐败案件时,倒查享乐奢靡等作风问题,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建构司法与纪检监察协同‌机制;推进重点领域监督和微腐败防治一体化,注重在金融信贷、医疗采购、基建、土地招投标等领域开展穿透式监督,适时发现和切断人情往来“小节”背后的利益输送链。

  其三,增强技术赋能,提升同查同治效能‌。建构大数据驱动智能监督‌平台,打通部门数据壁垒,一体化监控财务、物流、用车等涉及风腐问题的敏感数据,适时精准识别风腐行为;建立完善基层数字化治理风险分级防控机制,通过推广政务阳光App、探索“末梢监督网格化”等举措,保证基层社会事务的公开公平公正。

  其四,‌深化治理协同,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切实加强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从思想源头抵制特权思想、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完善和落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机制;注重廉洁文化浸润与价值观塑造,切实将廉洁教育融入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和日常生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刘志: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必须深刻把握“不正之风与腐败同根同源”的规律,坚持系统思维、标本兼治,构建全链条、立体化的防治体系。

  一,深刻把握风腐一体、风腐交织的阶段性特征,将由风查腐与由腐纠风一体推进、一体来抓、一体纠治。要严肃整治党内不正之风背后的腐败诱因和根源,深挖和查摆腐败案件中存在的作风问题,不断铲除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实现由风查腐与由腐纠风相贯通。也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优良作风为引领,以严明纪律强保障,以反腐惩恶清障碍。聚焦“关键少数”,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对风腐交织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推动党的自我革命环环相扣、层层递进,不断在革故鼎新中实现跨越,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谋划、强化协同联动、推动以案促改,形成风腐同查同治的强大合力。纪检监察机关既要立足职能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也要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配合,建立完善问题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构建风腐同查同治的大监督格局。同时,做实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将风腐一体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的“活教材”,深挖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制度短板、监管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从根本上铲除风腐问题滋生的土壤。

  三,运用数字技术创新监督方式,以数字治理穿透风腐共生暗区,实现“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的治理跃升,构建全周期智慧监督生态。通过搭建“风腐关联”智能预警平台、推行“基层微权力”在线阳光工程、创建“廉洁基因”数字培育体系,形成制度与科技相互融合的现代化治理思维,搭建风腐问题智慧监督渠道。

  

  羊城晚报: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实现标本兼治‌,关键在哪里?

  赵中源:标本兼治集中体现为源头治理和问题治理两个基本层面,二者各有侧重,在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中处于同等重要地位。

  源头治理的关键,在于强化刚性制度约束与完善监督网络的一体化。首先,要强化制度约束,扎紧权力笼子‌。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从严管党治党制度体系,目前的关键在于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特别是落实好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利益回避制度、重点领域全过程监管制度‌、追责问责制度、干部容错免责制度等,既杜绝权力运行失范和权力寻租空间,又依法依规保护和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其次,完善监督网络,不留权力寻租死角。要在进一步强化网络舆论监督的基础上,注重完善大数据风控平台,建构风腐关联的智能预警系统,准确识别风腐苗头或者隐形风腐问题,及时防微杜渐。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让公众最大限度依法参与和监督公共事务决策、干部选拔评议、社会利益分配等权力运行流程。

  问题治理的关键,在于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已经发生的风腐问题,最大限度消除风腐问题对社会的消极影响,并以此教育和警示全体党员干部。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惩治腐败问题,以“零放过”原则查纠不正之风,形成强大社会震慑效应。另一方面,对涉及职务犯罪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人,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再一方面,在依法依规解决好风腐问题拔“疮”除“痈”的基础上,做好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健康”预防,以儆效尤。

  刘志: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的关键,在于提升这一系统性工程的法治性、实效性、协同性,具体而言应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以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风腐同查同治的适用标准与职权范围。一方面,应在制度体系中明确风腐问题的概念边界、行为表征与判定标准。作风问题与腐败问题在表现形式上逐渐呈现出复杂多元、潜隐多变等特征,因此需要在相关关键法律条文中对此类问题的概念边界、适用情形与判定标准作出清晰划定。另一方面,应在制度体系中进一步确立风腐问题查治的处理流程、责任主体与工作机制。

  以专项整治为依托切实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治理行动。一方面,风腐问题在不同的专业、行业领域中表现出差异性突出的特点,因此以专项整治为依托能够更好地聚焦专业或行业特点,更加精准有效地发现并处理问题。另一方面,针对在节日期间易发生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通过快递物流收送贵重礼品、利用吃喝搞利益交换等问题,进行同类型风腐问题专项整治,目标相对更加明确、措施相对更加有力,在问题查处上能够同步深挖,并不断丰富对问题表现的认识,以提升对风腐问题的研判准确度。

  以全方位协同监督实现纪检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衔接贯通。风腐同查同治、标本兼治是一项长期且深入的系统性工程,因此不仅需要依靠纪检监察部门的核心主体力量,同时还需要党内形成全面的监督系统,落实好专责监督的同时,充分发挥党内职能监督、基层日常监督与民主监督。此外,外部监督的力量也需要充分调动起来,高度重视人民监督的作用,真正确保实现纪检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同与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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