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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冯海宁 图/春鸣 记者近日检索发现,今年以来,多个消费者投诉平台受理的虚拟产品消费投诉量较往年同期有所增长,其中“不发货”“货不对板”“内容违规”三类问题占比最大。比如,李先生13岁的孩子在某平台购买“动漫合集”压缩包,付款后解压得到的却是大量淫秽图片和视频……(《法治日报》) 既卖实体商品、服务,也卖虚拟产品,这是电商时代的特点之一。但部分商家出售的虚拟产品却坑人不轻。譬如,有消费者花499元购买网络课程,没有收到任何链接;有消费者购买“某设计软件永久激活码”,商家发货后提供的“激活码”实为无效码。消费者想退款,却遭遇“虚拟产品一经发出概不退款”的困境。 从法律角度看,如果网售商品“货不对板”,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主要涉及民事纠纷。但如果“货不对板”之外还存在淫秽色情问题,性质就更严重,除了触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还涉嫌触犯刑法,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因此,对售卖淫秽色情物品的网店和电商平台,应依法追究其责任。 除了用个案倒逼商家规范经营外,有关部门更要对网售虚拟产品加强监管。虚拟产品具有“无实体、易复制、即时交付”的特性,容易导致消费纠纷发生,而且纠纷发生后容易陷入维权难。希望有关部门以问题为导向,根据虚拟产品特点制定监管措施,强化平台责任,争取让虚拟产品不玩“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