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松 早前,有商家玩谐音梗销售“顺丰速孕”车贴,顺丰公司将涉事商家诉至法院。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顺丰速孕”车贴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销售的“顺丰速孕”车贴构成商标侵权,判令赔偿20万元并登报致歉。这起案件看似是一场企业维权的“小官司”,实则敲响了低俗营销、无底线“玩梗”的警钟,也再次提醒我们:创意表达不能突破法律底线,更不能以违背公序良俗为代价。 “顺丰速运”变“顺丰速孕”,一字之差,性质天壤之别。被告辩称“速孕”是网络流行语的幽默表达,但这种所谓的“幽默”实则是将女性生育体验与快递服务生硬嫁接,把严肃的生育议题娱乐化、低俗化。当“怀孕”被当作可以随意“快递”的商品,当女性的尊严在公共空间被消解为“梗”,这种所谓的“创意”就已偏离了幽默的轨道,滑向了低俗营销的泥潭。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谐音梗营销并非个例。从“HUWEI”笔记本电脑蹭华为热度,到各类“山寨”品牌借知名商标“搭便车”,一些商家总想通过“蹭热点”“玩擦边”来博取流量、赚取利润。他们打着“创意表达”的幌子,行侵权之实,甚至将“侵权”包装成“网络文化”,试图模糊法律边界。殊不知,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品牌形象,更污染了公共空间的清朗环境。 法律从不惯着侵权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明确规定,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此次法院判决不仅维护了顺丰公司的合法权益,更厘清了创意与侵权、幽默与低俗的边界。它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玩梗不能越法律红线,营销不能失道德底线。 事实上,真正的创意,从来不是靠“蹭热度”“玩擦边”来实现的。那些能够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品牌,靠的是产品、服务与创新,而非投机取巧。而那些试图通过低俗营销博眼球的商家,最终只会落得“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下场。 “顺丰速孕”案的判决,不仅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更是一次对公共价值观的有力捍卫。它提醒我们,在网络空间和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应自觉抵制低俗、恶俗的营销行为,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和健康的市场秩序。毕竟,幽默可以有,但底线不能无;创意可以有,但法律不能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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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谐音梗作低俗营销当休矣
来源:羊城晚报
2026年02月08日
版次:A08
栏目:大城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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