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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堵并举规范“暴走团” 还城市安宁

来源:羊城晚报     2026年04月03日        版次:A06    栏目:今日论衡之世相评弹    作者:王志顺

  □王志顺

  

  4月1日,太原市杏花岭区巨轮街道发布通报,针对辖区“暴走团”清晨外放音乐扰民问题作出处置。据核实,该队伍现有成员百余人,日常参与健步走活动约二十人,固定活动时间为早上5:45-6:30,并使用音响外放设备,产生的噪音确实对周边居民正常休息造成影响。3月31日,街道联合多部门约谈团队负责人,指出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并明确整改要求。该负责人承诺即刻暂停活动,全面优化调整活动时间、路线及场地,严格规范音响设备使用,杜绝噪音扰民问题再次发生。(4月2日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

  全民健身热潮下,“暴走团”作为一种新兴的集体健身方式,本应成为城市活力的亮色。但近年来,“暴走团”却因越界扰民屡屡引发公共争议。太原这起事件看似个案,实则折射出城市治理中个人权利与公共秩序、健身需求与他人安宁的冲突,更揭示了公共空间治理与文明素养培育的双重课题。

  在公共场所健身本是公民正当权利,值得鼓励与支持。尤其对中老年群体而言,集体健步走既能增强体质,又能丰富社交、充实生活,契合全民健身的时代潮流。但任何权利都有边界,任何自由都有限度。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明确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太原 “暴走团”选择清晨居民熟睡时段,在居民区附近高分贝外放音乐,显然已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突破了文明边界,将“健身之举”变成了“扰民之举”。

  这一现象背后,既有参与者规则意识的淡薄,也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二十余人统一着装、列队行进,容易让人产生集体行动即合理的错觉,从而忽视公共规则与他人权益。更值得反思的是,此类乱象并非孤例,多地“暴走团”都曾出现占道、噪音、扰民等问题,背后既有公共健身空间不足的客观因素,也有部门监管权责不清、治理滞后的短板。此前部分地区居民投诉后,社区与城管相互推诿、处置迟缓,让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客观上助长了这类不文明健身风气。

  此次太原相关部门快速响应、联合约谈、依法处置,既维护了居民合法权益,也为同类问题治理提供了样本。但一次约谈整改只是起点,实现健身与安宁的长效平衡,还需要疏堵结合、多方共治。一方面,“堵”要严,明确公安、城管、街道等部门职责,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对扰民行为依法劝导、惩戒,重点规范组织者责任,让法律真正落地;另一方面,“疏”要实,加大公共健身设施投入,划定专门活动区域,推动场馆错时开放,引导团体错峰健身、静音活动,从源头解决市民群众“去哪儿练”的难题。

  对公民而言,文明健身是基本素养。公共空间的核心是共享,健身权利不能凌驾于他人休息权之上。多一分换位思考,少一分自我中心;多一点规则敬畏,少一丝任性妄为,才能在追求健康的同时,守护城市的宁静与和谐。对管理者来说,既要严格执法守住底线,也要主动服务满足需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让治理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健身有界,安宁无价。文明城市的建设,既需要全民健身的活力,也离不开公共秩序的守护。唯有每个人守住权利边界、扛起文明责任,让城市治理更精细、服务更暖心,才能让健身热潮与公共安宁和谐共生,让每一份健康追求都不扰他人清梦,每一次公共行动都彰显文明素养,共同构筑起有活力、有秩序、有温度的现代城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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