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琼 近日,据媒体报道,湖南永州东安县芦洪市中心小学音乐老师廖老师,平时会利用放学后、下课后的时间,在学校走廊拍摄舞蹈视频,并发布到社交平台。有家长认为,学校是学习的地方,老师拍短视频“影响教学环境”。学校随后表示已与老师沟通谈话,老师也表示今后不会在校内拍摄短视频。 事情看似已经结束,却留下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教师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在校园里拍摄展示专业特长的短视频,真的有必要上升到必须禁止的程度吗?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并没有证据表明这位老师存在教学失职。她是一名音乐老师,大学学的是舞蹈专业,拍摄时间也主要集中在放学后和课间空闲时间,而不是上课期间。换句话说,这更像是一位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在分享、展示自己的专业技能。 不少家长担心的,其实不是音乐老师拍舞蹈视频,而是害怕教师把精力放在经营账号上,最终影响教学质量。这种担忧并非毫无道理。近年来,确实有个别教师过度沉迷自媒体,甚至利用学生出镜制造流量,引发过不少争议。正因如此,教育主管部门也多次强调,教师不得借教育教学活动牟取商业利益,不得利用学生进行营销。 但也不能由此形成一种简单的逻辑,即只要老师拍短视频,就一定影响教学。其实,教育评价最终还是要回到教育本身。判断一名教师是否称职,首先要看课堂质量、育人成效和职业操守,而不是看她是否经营个人账号。只要没有影响正常教学,没有占用工作时间,没有利用学生和学校资源进行商业变现,也没有违反教师职业规范,就没有必要因为拍摄一些舞蹈视频便对其进行道德审判。 事实上,一位音乐老师会跳舞,本就是专业能力的一部分。舞蹈、音乐、美术等艺术学科,本就强调感染力和表现力。如果教师能够保持专业热情,并通过网络传播舞蹈艺术,让更多人感受到艺术之美,本身并非坏事。今天,不少教师通过互联网分享教学心得、科普知识,也在一定程度上拉近了公众与教师群体的距离,展现了教师更加真实、多元的一面。 当然,校园终究不是普通公共空间,教师也比一般职业承担着更多社会期待。因此,拍摄视频仍然应当恪守一定的边界。例如,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占用公共教学资源,不影响其他师生正常活动,不让学生成为吸引流量的工具,不进行商业营销等。 但边界之外,也应留有空间。如今,人们越来越强调教师要有亲和力、创造力,也鼓励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如果一位音乐老师连展示舞蹈专业的空间都没有,只因为校园背景就招致投诉,未免有些过于苛刻。 现实生活中,一些本无原则问题的事情,容易因网络传播而被放大,最终演变成“为了避免争议,索性一律禁止”。这种治理方式看似稳妥,实际上却容易压缩正常行为的空间,会让学校越来越缺少活力,也让教师越来越谨慎,生怕一举一动都成为舆论焦点。 教师当然应当珍惜职业形象,也应当主动维护校园秩序,家长监督学校,同样是应有的权利。但监督不是无限上纲,宽容也不是放任自流。真正成熟的教育环境,应当既守住教师职业规范,也允许教师拥有正常的个性表达和专业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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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对教师课后拍摄舞蹈视频不妨宽容些
来源:羊城晚报
2026年08月05日
版次:A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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