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广、深、佛等地有市民携宠物狗至超市、饮食店、水果店等消费场所后疏于管理,出现不文明行为。有宠物主人将宠物狗放在超市干货架;有人带三条大型犬进入百果园门店,用试吃叉取用试吃水果投喂宠物狗;还有人放任狗狗将前爪搭在餐桌,凑近蛋糕餐盘,疑似接触餐食;有顾客不仅把狗带进餐厅,还在进餐时让狗上餐桌,舔食盘中食物…… 相信类似携宠进店的情景大家已不陌生。这些案例在网上引起热议,当地市场管理部门介入调查、涉事门店回应后,才有了媒体的报道。应该说,公共场所中的宠物管理问题的确要引起社会的共同关注,不仅要大力提倡文明养宠,同时更要健全和严格执行公共场所的宠物管理制度。 从大力提倡文明养宠来说,相关的宣传口号有“爱宠有道,责任先行”“文明养宠,从我做起”等等,大多数养宠家庭都能遵守文明养宠的规范。但是,也有不少宠物主携宠进入公共区域及消费场所时疏于管理。上述曝光情节还不算严重,更有宠物咬人等恶劣行为,可能带来公共安全风险。 根据2015年修正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除专门为犬只提供服务或者开设专门的犬只服务区域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餐厅和食品商店(导盲犬、扶助犬除外),销售食品的超市应该也属于上述区域。因此,有网友建议餐饮门店设置醒目告示,明确告知消费者是否允许宠物入店。 上述事例中的超市在门口张贴着“本超市谢绝宠物进入”告示,但还有很多超市没有张贴。若允许顾客随意携犬进店,超市是否有违反法规之嫌,是否应该依法处罚超市?另外,假如顾客无视张贴在门口的告示并不听店员劝阻,店员是否应该报警处理? 讲真,一方面,餐厅、食品店、超市经营者恐怕都不愿意把携犬顾客拒之门外;另一方面,从管理角度出发,恐怕也没有那么多力量对每一次犬只进店进行规范。如何落实、执行,是个问题。 去年年底,广州市公安局就修订《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公开征集公众意见,收集到“加强执法监督,提高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犬只在公共区域活动的安全管理措施”等意见和建议。不能因宠物狗狗太可爱了,就疏于管理,养宠人和消费商家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管理法规,管理部门也必须依法依规严格健全、执行相关法规。(李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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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严格执行公共场所的宠物管理
来源:羊城晚报
2026年08月23日
版次:A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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