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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P图诈捐”博流量,不能“禁言”了事

来源:羊城晚报     2026年09月09日        版次:A05    作者:江德斌

  □江德斌

  

  近段时间以来,多地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社会各界纷纷捐款捐物,支援防汛救灾。不少网友主动晒出捐款凭证,传递善意。但也有人打起流量的歪主意,借灾情炮制虚假善举博取关注。继网民“秋叶白”诈捐10万元一事后,近日记者再收到网友爆料——某平台万粉网红“安澜”宣传捐款百万元,实际只捐1元,还在他人评论区频晒万元捐款截图。记者向该平台反映相关情况后,工作人员表示,帖子已处理,用户已禁言。(9月8日上观新闻)

  网红“P图诈捐”的把戏,本质上是一场精心算计的流量生意。在“流量即金钱”的畸形逻辑下,灾难成了部分网红眼中的“流量风口”,灾情成了表演“背景板”。一张伪造的转账截图,几分钟的修图时间,就能换来成千上万的点赞、评论和粉丝,借此提升账号热度、变现牟利。此种拿捏“流量密码”的造假方式,显然是将公众的同情心当成了流量工具,把灾难视为炒作素材,属于恶意消费灾情的违法行为。

  网红诈捐不止是“人设翻车”,还会对受灾群众造成二次伤害。灾区急需社会力量驰援,个别网红却用虚假捐款蹭救灾热度,乃是把他人苦难当成了涨粉跳板,亦是对灾区一线的救援人员、志愿者的不尊重。而且,诈捐会透支社会信任,如果公众发现为“大额善举”点赞、送祝福,最后都成了网红变现筹码,后续再遇到救灾募捐、公益求助时,难免会心生疑虑,不敢轻易伸出援手,最终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为造假者的恶意行为买单。

  值得注意的是,网红“P图诈捐”已涉嫌违法违规,不能止于平台禁言、删帖。依据《慈善法》规定,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如果诺而不捐,受赠机构可依法申请支付令,或起诉要求其履行捐赠承诺。同时,借助灾情编造虚假善举、扰乱网络公共秩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依法处以罚款、行政拘留。如果通过虚假公益人设引流变现、非法牟利,数额较大的,还可能涉嫌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灾情不容肆意消费,公安部门需主动“亮剑”,对P图诈捐、虚构善举、消费灾情博流量的账号,依法查清事实,落实治安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牟利金额较高的网红,坚决追究刑事责任,打破“造假零成本、炒作无代价”的侥幸心理。同时,多部门联合建立失信公示机制,将诈捐网红纳入网络失信名单,实施限流、禁播、封禁变现权限等联合惩戒,让流量投机者付出应有代价。

  网络平台作为内容传播第一道关口,需摒弃“流量至上”的畸形观念,优化灾情、公益相关内容的审核机制。对高调晒捐、炒作公益人设的内容从严核查,甄别P图造假、虚假宣传等行为,提前拦截不实内容;对查实的诈捐账号,应清空违规流量收益、永久封禁账号,并杜绝换号复出、反复炒作的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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