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王莉 范晗越 10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王卫明就日前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作进一步介绍;同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就《汽车数据安全要求》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四次修订的《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关注度最高,“小蓝灯”拟进国标等信息引发讨论。 测试验证不充分的 汽车产品不予准入 王卫明表示,近年来,在各方面的团结协作、积极进取下,我国汽车产业技术创新活跃、产品迭代更新速度快,企业生产制造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中国品牌汽车功能和性能不断提升。但确实也出现了部分企业跟风推出新产品,测试验证不充分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汽车产品安全技术性能,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研究编制了《通知》,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重点包括三方面: ——新增相关技术参数,压实企业责任。《通知》明确要求企业填报隐藏式门把手、电吸门、虚拟操纵件等创新设计,和环境适应性等研发测试验证有关技术参数,并且将其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汽车产品准入和生产一致性管理。对于存在未按要求申报、测试验证不充分等问题的汽车产品,不予准入,守牢产品安全关口。 ——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安全评估。针对异形方向盘、虚拟操纵件等20多项汽车产品创新设计,《通知》提出前置安全风险评估等4项总体要求和21项具体要求,目的是督促指导企业对车辆功能安全性、驾驶安全性、操控便利性、维修经济性等进行充分评估验证。其中,要求电吸门必须具备防夹功能,禁止在车辆行驶状态下使用“零重力”座椅、旋转座椅、座椅放倒成床、升顶座舱等功能,更好保障消费者用车安全。 ——充分开展汽车产品研发测试验证。《通知》提出建立健全产品研发测试验证管理制度等6项总体要求、8项具体要求,将22项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上升为强制性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综合可靠性与耐久性等7方面测试验证。其中,可靠性测试验证不低于3万公里,环境适应性测试验证周期不少于1年,而且包含“两冬一夏”试验。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应进行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耐久性等实测验证,不得直接采信供应商的验证报告。 王卫明强调,安全是汽车企业的生命线与核心竞争力,任何研发活动都要以安全为第一前提,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积极研究吸纳各方面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加快编制印发《通知》,加快制修订相关标准,强化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检查,通过事前准入、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全链条监管,坚决防范不合理创新设计和未经充分研发测试验证的产品进入市场,坚决守牢汽车产品安全底线,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小蓝灯”不得手动开关 L3级以下汽车禁装 同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就《汽车数据安全要求》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19日。其中,第四次修订的《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以下简称“标准”)关注度最高:俗称“小蓝灯”的自动驾驶系统标志灯(ADS标志灯),第一次被写进强制性国家标准。 2022年,理想L9汽车把后视镜上的蓝色灯带作为高阶辅助驾驶的标识。此后4年,十余家车企跟进推出同类设计。佐思汽研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国内乘用车智驾“小蓝灯”装配量达75.5万辆,装配率7.1%。 但是,现行国标GB4785—2019规定,民用车辆外部灯光只有白、红、黄、琥珀四色,蓝色是警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的专属色,“小蓝灯”一直处在灰色地带。此次修订在光色表中新增“蓝绿色”,我国车灯由此从四色变为五色。这一设计也有国际参照:2019年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发布的J3134推荐性标准,同样建议自动驾驶车辆使用蓝绿色灯光。此外,标准明确,车辆在其他场景开启标准未定义的发光装置时,不得使用与蓝绿色相近的光色。 征求意见稿显示,符合GB44721规定,具备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可选装前ADS标志灯、后ADS标志灯和侧ADS标志灯;对于配合L3级及以上自动化驾驶牵引车使用的挂车,可选装后ADS标志灯和侧ADS标志灯。 值得注意的是,L3级车辆并不强制安装ADS标志灯,但明确禁止L2级及以下车辆安装。目前消费者能买到的量产车,最高只配备L2级组合驾驶辅助系统,L3级车辆还在上路通行试点阶段。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王羽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L3级自动驾驶的法律责任界定正式落地之前,必须严格禁止L1、L2级车辆通过外部信号如“小蓝灯”暗示自身具备L3级的能力。 此外,标准规定,激活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功能时,所有ADS标志灯同时自动点亮并在激活期间保持点亮;系统退出时同时自动熄灭;禁止手动开启或关闭。这意味着灯的开关权交给了系统,而不是人。 修订还写入了多条与消费者直接相关的限制。除发光徽标外,车灯不得显示任何文字;发光图案不得构成或组合具有表情含义的人脸、动物面部等拟人化图形,即不许做“表情包”;禁止用手势控制车灯,禁止用语音关灯;车辆在公共道路上行驶时,包括等红灯、拥堵停车时,不得点亮标准未定义的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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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工信部就多项新规征求意见,强调任何汽车研发活动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电吸门必须具备防夹功能
未达L3级禁装“小蓝灯”
来源:羊城晚报
2026年10月21日
版次:A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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