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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优化调整道路停车泊位使用费标准

重点区域停车单次最高可省74元

来源:羊城晚报     2026年10月21日        版次:A05    作者:梁怿韬

  羊城晚报讯 记者梁怿韬报道:记者10月20日从广州市番禺区获悉,该区已正式印发《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优化调整番禺区道路停车泊位使用费标准的通知》(番发改规字〔2026〕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11月1日起,番禺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迎来优化。本次政策在延续原有定价原则基础上,从计费规则、收费时段、阶梯单价、最高限价等方面作出调整。

  据了解,新旧收费标准对比,主要有四大变化:一是计费单位精细化。计费单位由原半小时调整为15分钟,不足15分钟按一个计费单位计收,短时停靠更加划算。二是收费时段缩短。通知规定道路停车泊位的收费结束时间整体提前1.5小时:工作日收费时段由7:30-21:30调整为7:30-20:00;非工作日收费时段由10:00-21:30调整为10:00-20:00,其余时间道路停车泊位实行免费停放。三是便民优惠政策再加码。根据通知,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免收道路停车泊位使用费,且停车超过15分钟的前15分钟也不纳入计费时段,并删除原收费标准中欠费车辆不得享受该优惠的条款。四是重点区域停放费率和单次停放最高限价大幅降低,非重点区域短时停放更加惠民。在收费标准优化前,重点区域停车第一阶梯(1小时内)收费为4元/半小时;第二阶梯(1-3小时)收费为6元/半小时;第三阶梯(3小时以上)收费为10元/半小时,每日收费时段内单次连续停放最高限价132元。收费标准优化后,重点区域停车第一阶梯(1小时内)收费为1.5元/15分钟,第二阶梯(1-3小时)收费为2元/15分钟,第三阶梯(3小时以上)收费为3元/15分钟,每日收费时段内单次连续停放最高限价下调至58元,长时间在重点区域停放车辆,单次最高可减少74元支出。非重点区域阶梯单价、单次24元最高限价保持不变;但由于计费单位及前15分钟免费停放有关条款的优化,非重点区域4小时以内的短时停放所需缴纳费用亦有所下降,平均下降约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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