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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山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添一道保障。记者8日获悉,佛山市住建管理局等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要求,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效率,审批、完成抵押后放款两个环节合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开发商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1 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该“办法”由佛山市住建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办法”提出,要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效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完成抵押后放款两个环节合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准予贷款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并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不准予贷款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告知申请人原因。 同时,要严格委贷业务考核。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办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准入退出标准和退出制度》的规定和服务委托协议的要求,对受委托银行进行考核。对一个年度内受委托银行拒绝符合条件的职工贷款申请、或拖延办理贷款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三倍,合共达到3宗或以上的,报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取消该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格。 2 不得阻挠贷公积金 事实上,不少购房者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还会遭遇来自开发商的各种阻挠或拒绝。“相对商业贷款而言,公积金贷款能节省不少利息,所以作为购房者,肯定是希望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之前我看了好多楼盘,大部分销售人员都直接说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近期有买房计划的市民李小姐表示。 为了改变上述情况,“办法”针对开发商也做出了一系列要求。“办法”规定,市住建管理局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严格相关规定,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此外,还要提高抵押登记效率。市国土规划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要应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效率。 3 遇违规拨热线投诉 根据“办法”,市住建管理局、市国土规划局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房屋交易、不动产抵押登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业务系统数据对接,减少群众办事成本。 缴存职工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受委托银行限制、阻挠、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市住建管理局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对监管、考核对象开展查处工作,责令其立即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市住建管理局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市住建管理局主动加强市场监管,会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期开展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