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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通报,2017年,佛山城市空气质量完成国家“气十条”终期考核目标。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290天,占有效天数比例为79.5%。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O3、NO2和PM10。 而在水环境质量上,2017年全市全年酸雨频率为42.4%,比上年下降8个百分点,酸雨污染较上年略有缓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容桂水道、潭洲水道、西江干流水道、东平水道、顺德水道、东海水道符合Ⅱ类水质,平洲水道符合Ⅲ类水质。不过,在主要内河涌水质上,大棉涌(大田花厂断面)、大良河(五坊桥断面)、水口水道(西航道入境处、泌冲大桥、黄岐断面均值)仍为劣Ⅴ类水质。高明河(沧江水闸断面)水质同比水质有所下降,影响内河涌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溶解氧、氨氮、总磷等。 此外,全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电磁辐射水平保持稳定。 佛山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佛山将继续坚持打好对环境污染的三大攻坚战,包括在建楼盘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污水管网,黑臭水体整治扩展到非建成区,今年完成清理整治广佛跨界河流的排放口直排问题。 此外,今年环保部门要着力对村级工业园进行环境提升,特别是将广佛跨界河涌沿线村级工业园纳入重点整治范围,“落实出租人的环境责任,出租人对引进的企业情况要负责,村居引进企业时要落实责任;重点企业要承担治污重点工作,政府要倒逼各方守法做好治污责任。”此外,佛山也要加强广佛联动治污,“全力完成省对佛山下达的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