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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工提168亿公积金租房

深圳公积金2019年年报发布

来源:羊城区域     2020年03月27日        版次:ZA13    作者:李晓旭、欧东勇

    

  羊城晚报记者 李晓旭 通讯员 欧东勇

  3月26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报告披露,2019年,深圳665.15万名职工缴存公积金717.88亿元,提取公积金461.28亿元,深圳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14万笔、343.39亿元,支持职工购房413.71万平方米。一年来,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通过大力支持租购并举、扩大贷款保障范围、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继续助力来深创业者实现安居梦想。

  租购 并举

  89%提取资金用于住房消费

  报告显示,2019年,深圳256.8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61.28亿元,同比增长13.90%。提取金额中,89.31%的资金用于住房消费,其中支持职工租房资金167.94亿元,占比达36.41%,同比增长21.34%,进一步加大了对住房租赁市场的支持力度,更好地保障了职工在深安居。

  据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模式为全国同行业内最宽松的提取模式之一,目前,职工每月可通过该中心网站在线办理平台、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城市服务、i深圳APP、12329客服热线或银行自助终端等六大自助渠道提取65%的月缴存额用于租房,全程在线办理,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2019年,深圳职工提取55.6亿元用于购房相关消费,同比增长10.66%。需要提醒的是,为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或其他投机行为,对职工房产权属证书上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其他权利人的,不予办理购房提取。

  应贷尽贷

  助力5.14万家庭圆安居梦

  2019年,深圳发布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规,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开展,并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类型进一步拓展:明确部分限制交易类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因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等涉及回迁住房新购面积的,职工提供足额担保的前提下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明确规定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清偿,因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等原因需要拆迁抵押住房并注销抵押权的,公积金中心在抵押人或第三人重新提供足额担保的前提下应当予以协助,最大程度保障缴存职工享受低息贷款,进一步减轻职工购房成本。

  报告显示,2019年,深圳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43.39亿元、支持职工购房413.71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35.41%、35.59%,为5.14万家庭节约购房利息支出105.8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