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沈婷婷、通讯员吕静报道: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开始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中国家长从此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记者获悉,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近日发出了新法实施后的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为孩子撑起法律保护伞。 1月17日,宝安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在审理一起涉猥亵儿童刑事案件中,针对被害人单独居住、无人照料,监护人怠于行使监护职责等情形,承办法官徐立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这份《家庭教育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深圳市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记者了解到,徐法官深入调查、核实情况后,向监护人廖某父亲宣布了《家庭教育令》,并据此对其进行严正告诫,若不依令履行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廖某父亲当场悔悟并签署《家庭教育家长责任承诺书》,承诺将认真严格履行监护、管教的责任,帮助孩子回归生活和学习的正轨。 记者了解到,该份《家庭教育令》的发出,也是宝安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将“愈疗型司法理念”引入未成年人案件的探索实践。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坚定树立“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保护原则”,充分考虑受害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愈疗措施进行救济,实现对未成年人案件在法律、社会、家庭、心理、情感等各层面全方位保护,彰显司法温度和人性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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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带娃”时代
宝安法院发出全市首份 《家庭教育令》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1月20日
版次:Z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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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婷婷、吕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