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雷报道:记者从东莞市政法委获悉,东莞市扫黑办、东莞市公安局日前联合制定《东莞市扫黑除恶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下简称《办法》)。凡举报东莞市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协助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的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由东莞市公安局按条件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办法》规定了十二类举报奖励范围。其中包括: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黑恶势力;黑恶势力“保护伞”;公开悬赏的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线索等。 其中,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5万至10万元人民币;查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情特别重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奖励20万元人民币。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3万至5万元人民币。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万至3万元人民币。举报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在东莞市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2万元人民币。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有关人员被纪委监委查处,并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受贿罪批准逮捕的,奖励5万元人民币。举报公开悬赏缉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予以抓获的,奖励2万元人民币;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加者、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 据悉,市民可通过来信(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西楼东莞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23000;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南路3号市公安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23008)、来访(莞城街道东城南路3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电话(24小时电话110或0769-23055555)、邮件(登录“东莞警察网”的举报邮箱进行举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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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东莞发布扫黑除恶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
最高奖励20万元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4月20日
版次:D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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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