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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金白银培育文化市场主体

2022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类)启动申报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07月29日        版次:DA13    栏目:    作者:余晓玲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余晓玲报道:记者从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一批文化市场主体,根据《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22〕28号)要求,该局特制定2022年度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类)申报指南。即日起,启动申报工作,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10日。

  在东莞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或开展文化产业活动的东莞市行业协会,均可申报。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无重大诉讼或仲裁;无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规定。同一项目未在同一年度中重复获得市级财政资金资助。

  该政策重点扶持“文化+”等促进东莞市产业提升的新型文化产业业态;着力扶持创意设计服务、互联网服务、动漫、游戏数字内容、文化软件等文化服务业和高端印刷设备、工艺品制造、音响设备制造、演艺设备制造等文化制造业。同一作品(项目)获得同级财政资金扶持、本办法多项资助或奖励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2022年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类)的适用范围包括:支持引进头部文化企业、支持企业建设文化项目、支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文化企业加速成长、支持发展“文化+”新型业态、支持文化品牌打造、支持设计类企业发展、支持开展创意文化活动、支持建设创意文化消费创新空间、支持发展实体书店等19项。

  其中,支持引进头部文化企业,资助对象为2021年落户东莞市的中国企业500强(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或中国文化企业30强(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发布)或掌握核心技术(资源)及拥有自主品牌的规上创意文化企业。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并通过审核后,由审核部门提请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资助金额。

  支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资助对象为2021年内已完成股份改制并继续增资扩产的文化企业,资助标准:企业申报上市材料并获受理后奖励100万元;企业通过证监会审核或注册后奖励200万元;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后奖励200万元。

  支持文化企业加速成长,资助对象为具有行业龙头发展潜力、产业链带动作用强且成长性良好的文化企业,要求年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资助标准:择优资助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