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珠海出台地方性法规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

提升建设工程管理规范化水平

来源:羊城区域     2022年10月26日        版次:ZXA10    栏目:    作者:钱瑜

     新闻发布会现场 受访者供图

  

  羊城晚报记者 钱瑜

  

  《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该部法规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的地方性法规。10月25日,珠海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述消息。

  珠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仪波称,开展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专项立法,为珠海市惩治建筑领域“三包一挂”违法行为提供立法保障,体现了珠海市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整顿建筑业市场秩序的决心,对提升珠海市建设工程管理规范化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应纳尽纳”

  

  据悉,建筑领域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下简称“三包一挂”)现象在全国普遍存在且由来已久,成为市场公平、社会信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廉洁从业等领域的隐患顽疾,也是珠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因素之一,严重影响珠海市建筑业健康发展。

  本次立法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系统思维精准施治,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为中心任务,贯穿建筑领域“上中下”游全流程,以规范招投标行为、压实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完善查处机制和强化惩处力度为三大抓手,聚焦若干突出问题,对症下药,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开展制度设计。

  《规定》共三十九条,与《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科学衔接,规范调整珠海市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明确政府以其他各类资源参与投资的建设工程均纳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并将异地补公等政府以其他各类资源参与投资的建设工程纳入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范围。

  《规定》针对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方权责不一致、规则不透明、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多措并举完善招投标制度。此外,《规定》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明确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主体相关责任。一是明确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活动的总牵头单位。二是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同管理。三是加强资金流向监管。建设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在银行开设用于工程款收支的专户,施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四是建立履约评价机制,建设单位对各参建单位开展履约评价,履约评价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并纳入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五是明确承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六是明确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情况的制止和报告义务;明确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核。

  

  统筹建立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信息平台

  

  针对目前建筑领域“三包一挂”违法行为查处力量分散、力度不足的问题,《规定》完善了查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查处认定难”问题。一是由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统筹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信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全流程相关资料录入信息平台,实现建设工程全流程监管。二是建立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公安、建设、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应当与人民法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建立违法线索移送机制,人社、信访等部门在受理拖欠务工人员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时,发现“三包一挂”违法线索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四是加强部门间执法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因实施行政处罚需要查实资金流向的,可以依法请求税务部门、银保监部门协助提供报税和银行流水资料。五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六是建立治理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联合检查机制,联合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每年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对发生质量安全、大规模欠薪等问题的建设项目,应当立即启动倒查机制。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建设项目五方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规定》在法律责任的设定上本着不重复的原则,一方面在现有的法律责任基础上加大了处罚力度;另一方面针对新设定的行为规范,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坚持“严监管、重处罚”原则增设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