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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海关持续推广“组合港”“湾区一港通”模式 黄天蕾 摄 |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卓栋,通讯员江关宣、谭耀广报道:5日下午,江门海关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日前江门海关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12条细化措施。 据介绍,相关措施聚焦提升进出境物流效率、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促进企业减负增效、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等四方面,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外贸发展信心。 相关负责人表示,江门海关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持续运用“关长送政策上门”、关地企“直通车”机制,积极回应企业需求,助企纾困解难,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记者了解到,为提速增效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江门海关持续推广“组合港”“湾区一港通”模式,扩大实施范围。扩大“船边直提”“抵港直装”试点企业和货物范围,优化实现方式,推动港口提高信息化作业水平。“江门港口受航道水深、桥梁限高等限制因素影响,无法直接驶入大型货轮,企业货物必须通过驳船转运至深圳、广州港区。货主需要在两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导致物流、时间成本上升。”江门海关口岸监管处副处长李霞表示,“‘组合港’‘一港通’模式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在高新港试点以来受到了港口公司和进出口企业的广泛欢迎。”下一步,该关还将加快港口间信息的互联互通,拓展线路范围,推动关区支线港和大湾区枢纽港之间“组合港”“一港通”业务的全面畅通。 江门海关综合业务处副处长黄伟东表示,此次出台的相关措施还聚焦支持陈皮、鳗鱼、富贵竹等本地特色农食产品扩大出口,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保障供港澳鲜活农产品快速通关、安全供应,加快能源矿产等大宗资源商品检验放行等方面工作,持续提升进出境物流效率。 根据江门海关公布数据,今年以来,江门关区企业借自由贸易协定政策的东风,充分运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东盟等协定原产地证明享受关税优惠。1-6月江门海关为企业签发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2.1万份、涉及享惠货值65.8亿元,落实进口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政策为企业减让税款达2.3亿元。 江门海关关税处副处长詹文表示,为更好地帮助企业享受自由贸易协定的政策红利,该关将持续通过“普法快线”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为企业量身定制关税减让享惠清单,帮助企业充分掌握并用好相关政策,增强出口竞争力。同时,推动扩大原产地电子数据联网助力智享联通,助力提升电子支付率和出口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率,让企业“足不出户”享受纳税和签证便利,持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