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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首次出版发行《汕头市(经济特区)现行法规汇编》

收录90件现行有效法规

来源:羊城区域     2023年11月01日        版次:YD10    栏目:    作者:赵映光、刘淑丽

     首发仪式现场

  

  羊城晚报讯 记者赵映光、通讯员刘淑丽摄影报道:10月30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汕头市(经济特区)现行法规汇编》(以下简称《法规汇编》)首发仪式。记者从仪式上了解到,这是汕头首次出版发行本地出台的现行法规汇编,也是目前汕头收录地方现行有效法规最全、内容最完整的一部法规汇编,共收录了截至2023年6月份汕头90件现行有效法规。

  据介绍,早在去年第四季度,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就谋划部署《法规汇编》的编辑出版工作,有序组织专门力量,收集、整理、编辑汕头现行法规,确保收集的法规全面、完整、准确。

  记者翻阅《法规汇编》发现,该书内容包括了出版汇编说明、目录、现行有效法规文本,以及历届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名单。收录的汕头市6大类别共90件现行有效法规中,国家机关类法规15件、财政经济类法规20件、社会建设类法规18件、文化教育类法规9件、城乡建设类法规16件、资源环境类法规12件,每个类别项按照审议通过或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时间先后顺序编排。

  据悉,自1996年取得特区立法权、2000年取得较大市(2015年改为设区的市)立法权以来,汕头市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修改了一批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突出本地特别是汕头经济特区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持续为汕头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水平提升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截至2023年6月份,汕头市共制定、修改、废止法规192件,其中制定124件、修改34件、废止34件,现行有效法规90件。特别是2022年以来,《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2022)》得到有序推进并全面完成,共立改废法规31件,其中制定17件,修改6件,废止8件,为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当前,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问题导向、切合实际,用足用好国家赋予的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设区的市立法权,稳中求进推进立法工作。面向未来,如何稳中求进推进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项天保强调,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研究,更好以良法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要发挥人大主导立法的作用和实效,不断提高立法的针对性、精准度、实效性;要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努力让每一部法规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要推动法规全面有效实施,推动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当天的首发仪式上,项天保向市直相关部门和企业代表赠送了《法规汇编》。据悉,接下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还将采用赠送方式向市、区各部门及企业发放《法规汇编》,方便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了解和把握,实施好、运用好这些汕头本地出台的法规,推动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