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宋王群报道:今日(3月1日)起,深圳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新修订并重新发布的《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深交规〔2024〕3号)(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实施。修订后的《细则》增设了专项增量指标,采取阶梯摇号方式单独配置,增加久摇不中申请人的中签概率。 增久摇不中申请人中签率 《细则》规定,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专项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凭有效编码参加指标摇号,按申请人累计参与普通小汽车摇号次数确定阶梯数,并根据阶梯数确定摇号编码数量。阶梯数计算方式如下:累计参加摇号1至24次未中签的,为第1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25至48次未中签的,为第2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49至72次未中签的,为第3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73至96次未中签的,为第4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97至120次未中签的,为第5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121至144次未中签的,为第6个阶梯,以此类推。申请人每上升1个阶梯,在摇号中增加1个摇号编码。由此,中签概率随之提高。 《细则》结合国家部委政策调整、其他限购城市政策优化以及民生诉求等情况,对几种情形进行调整优化,如个人申请更新指标不再要求提供居住证;允许夫妻之间直接办理小汽车转移登记等。同时,将以摇号方式获得小汽车增量指标逾期未使用人员2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调整为2年内不得参加摇号。 编码有效期调为6个月 《细则》将个人申请更新指标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同时将申请增量指标编码有效期等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适当放宽增量指标申请对象范围和条件,将可以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个人增设了在本市退休的非户籍人员、深汕特别合作区居民、持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的人员等三种居住地为本市的情形。 企业方面,《细则》规定,将企业纳税总额的认定时间由上一年度调整为最近12个月,具体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无欠税且纳税状态正常、经营状态正常,申请之日起最近连续12个月(注册时间未满12个月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1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同时,允许深汕特别合作区内的单位参与深圳小汽车指标申请。 此外,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有效编码有效期由3个月调整为6个月。该有效编码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参与配置。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申请延期不限次数,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增设二手车周转其他指标 《细则》规定,通过商务部门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的二手车销售企业和具有二手车出口资质的企业,可以申请二手车周转其他指标,明确二手车周转其他指标的使用时限以及车辆上路行驶等规定,违反规定将给予处罚。 使用二手车周转其他指标登记的待销售二手小汽车超过6个月未出售的,二手车销售企业应当转出或者使用其它类型的小汽车指标登记该车辆;使用二手车周转其他指标登记的待出口小汽车,应当在30日内完成转移待出口登记;除参加定期安全技术检验、车辆维修、办理车辆登记、消费者试乘试驾外,使用二手车周转其他指标登记的小汽车不得上路行驶,应当在场内静态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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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汽车指标摇号新规今起实施
增加久摇不中申请人的中签概率,可申请对象范围放宽
来源:羊城区域
2024年03月01日
版次:ZA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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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王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