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涉及纠纷的双拼别墅 |
|
|
刘先生提供的王家加建下沉花园前后对比图 |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秦小辉 自东莞市高埗镇某小区“双拼别墅装修纠纷”引发关注后(详情可见《羊城晚报》2024年12月27日A17版报道),近日,新世纪颐龙湾小区业主刘先生联系羊城晚报记者报料称,邻居王家别墅曾被城管部门下发过决定书,王家的裂缝与其无关,相关鉴定报告也未提及两者之间存在关联。 目前,高埗镇住建局已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1号房(刘家房屋)恢复原状,由原设计单位复核确认或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出具相应鉴定报告并报备至该局。据了解,双方此前都曾收到了城管部门出具的责令停止违法决定书,要求双方“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双方业主互指邻家涉违建 近日,刘先生主动联系了记者,介绍了与邻居王先生之间的纠纷情况。“他(王先生)家的加建行为就是违建,这里有决定书。”刘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一份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张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的图片。该决定书显示,王先生家在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4年9月开始建设,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并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2个自然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刘先生进一步拿出几张对比图片说明,王先生家的下沉花园原本为露天区域,现在却被墙体完全围筑。他强调,正是因为王家的加建行为才导致了其房屋内部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 “我三年来连一块砖都没建上去。”刘先生也否认了他曾在2024年9月拆梁的说法。物业经理黄先生侧面进行了证实。刘先生说,2024年9月,他只是根据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加高了一块楼板,无违建行为,装修也已停工至今。 “(他)加建了这么多,没有理由不让我动。”刘先生承诺称,若其建设行为影响了王家的房屋质量,不管何时,他都愿承担责任。同时,他认为王先生在微信群中对其职务发表不当言论,涉嫌侵犯其名誉权。房屋纠纷应交由法院裁决,而不应以这种方式来解决。刘先生最后说:“只要能证明我违建了,我拆除;你违建了,你拆除。大家都恢复原状。” 当事业主称属“合理加建” 是否属于“违建”是当前最大的争议点。对此,刘先生隔壁的2号别墅业主王先生表示,其加建是按照小区通行做法进行的,属于“合理加建”,不存在违建的说法。王先生解释称,原房设计缺陷导致雨天漏水,故购房时预留了加建空间。那为何被下发责令整改决定书?王先生说,这是因为刘先生投诉后,有关部门才给两家都发了。 对于是否存在“二次拆除”行为,王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多张打卡日期显示为2024年9月12日的照片。照片显示房屋内部正在进行施工,存在电钻、铁锹以及钢筋等施工、建材设备。同时在靠近天梯井的部位楼板存在被洞穿的打拆迹象。王先生说:“我有录音、有证人、有图片,证明他在2024年9月份有打拆行为。” “我家的裂缝全在靠刘家别墅一侧,怎能无关?”王先生质疑,他拒绝接受刘家单方面委托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他表示,因刘先生9月份的加楼板和打孔,此前双方曾共同认可的B级安全鉴定报告已失效。 部门回应 要求1号房恢复原状,继续跟进整改 对于王、刘双方的纠纷投诉,高埗镇住建局就涉事别墅1号房的情况回复时称,经核查,涉事房屋在装修过程中拆除局部梁板柱以及加建楼板未经过原设计单位复核确认或有相同资质的设计单位确认,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该局已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1号房恢复原状,由原设计单位复核确认或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出具相应鉴定报告并报备至该局。接下来,当地住建部门将会上报市局继续跟进处理此事。 高埗镇城管分局人员回复称,关于颐龙湾653栋1号和2号房屋纠纷,城管分局一直在跟进处置。由于1号房屋业主装修过程中拆得太厉害,拆墙拆柱导致02房屋有裂痕,双方产生纠纷。此项业务属住建部门管理,住建部门已介入处理,做了安全鉴定,并责令其恢复原状。目前,1号房屋暂无加建等违建行为,但是一楼地台有抬高,确实与原规划不一致,需要跟进整改。我们将进一步跟进整改和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