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誉建业报道: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出台了《江门市“十四五”住房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住房保障“十四五”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日前。 “十三五”—— 棚户区住房改造完成率达156% 记者了解到,“十三五”期间,江门市超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棚户区住房改造新开工目标任务1153套,实际完成1801套,完成率达到156%;棚户区住房改造基本建成目标任务1665套,实际完成2228套,完成率达到134%;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目标任务4188套,实际完成4861套,完成率达到116%;2020年租赁补贴保障家庭目标任务为120户,实际完成461户,完成率达到384%。 印发《江门市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标准指引(2017年版)》(江建函〔2017〕917号)、《江门市本级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成使用与管理程序指引》(江建〔2017〕244号)、《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江府〔2019〕32号)等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更加规范。 信息系统建设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系统“双贯标”工作,成为全国新版公共租赁住房贯标系统的上线试点城市;在润泽园、福泽园、上城摩卡园、惠泽园4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试点开展智慧小区建设,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智慧管理。 人才安居起步发展。江门通过企业自建、项目配建和集中新建等方式筹建人才住房2113套。申请人才安居人数从2016年的33人增加至2019年的415人,增长了近10倍;2019年,江门市实施实物人才安居人数为153人,实施货币人才安居人数为262人。 “十四五”—— 保障房和人才住房力争达14100户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以加快促进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目标,进一步深化住房保障体系改革,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住房保障供给力度,推动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双轨并行发展,完善住房保障建设和管理体制机制,逐步改善各类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为江门市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提供有力支持。“十四五”期间,全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保障家庭力争达到14100户,新增供应各类房源(含租赁补贴)达到8100套。 健全保障对象分类体系。实现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缓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努力提高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和从事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的住房保障水平,并争取为各类人才解决住房需求提供有力支持。 丰富住房保障供应体系。一方面,坚持保障实物和补贴并举,规划新增供应公共租赁住房290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000户,有序增加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的房源供给;另一方面,探索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项目试点,在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分别开展至少1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和1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试点,各试点项目房源套数不低于100套。 大力发展人才住房。健全“租售补”相结合的人才住房体系,规范租赁型人才住房的筹建和供应,规范产权型人才住房的筹建和供应,明确人才住房配租配售范围。 《规划》还从加大住房保障要素投入、提升住房保障品质、完善住房保障管理机制、加强住房保障信息管理和优化住房保障空间布局等渠道着手,确保完成“十四五”住房保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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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促进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江门出台“十四五”住房保障规划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1年07月02日
版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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