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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会现场 |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蒋雯菁报道:近日,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展星级住宅小区评定以及守信企业评选,并于4月12日召开动员会专题解读《新会区星级住宅小区评定、守信企业评选及差异化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将物业企业的行为规范、服务质量等纳入星级评定范围,全方位量化考核标准,促进优胜劣汰,是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民生服务提质年”行动的一次具体实践,也是新会区在全市范围内打造物业服务管理新模式的一次率先探索。 量化考评标准,实施差异管理 为进一步推进物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物业住宅小区的星级评定设立了五个等级,即一星至五星,最低一星,最高五星。在《方案》中对服务中心设置、管理人员要求、日常管理与服务、楼内公共区域、公用部位、交通(车辆)、消防系统、排水系统等31个服务内容的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进行逐一细化,着力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考核量化机制。 《方案》明确星级住宅小区评定每两年为一个周期,第一年组织开展评定,第二年根据评定结果对星级住宅小区进行差异化监督管理。在后续抽查中,五星住宅小区抽查30%;二星至四星住宅小区各抽查40%;一星住宅小区以及物业服务不达标住宅小区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需进行全覆盖检查。 强化结果运用,促进行业自律 《方案》还重视对评定结果的运用,物业服务中的“优等生”可获得评优推荐。对评定等级为四星以上的住宅小区,可由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依照政策要求推荐参与各类评优评先活动。如被评为四星(含四星)以上住宅小区的在管物业服务企业方有参选守信企业的资格。而对评定为一星或物业服务不达标住宅小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可向物业服务委托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出整改物业服务、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等建议函。 同时,《方案》鼓励建设单位、业主大会参照星级服务标准及星级评定结果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依照质价相符原则调整小区物业服务费。 据悉,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年内组织首次星级住宅小区评定和守信企业评选,及时公布评定结果,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品质,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