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持续高温,省人社厅发布通知要求做好劳动权益维护有关工作 新快报讯 记者麦婉诗报道 7月23日,新快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官网了解到,该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劳动权益维护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权益保障措施,同时提出新业态企业应参照广东省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新业态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通知》指出,当前,广东省已进入夏季持续高温天气,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充分认识高温天气对劳动者特别是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露天岗位工作劳动者带来的危害,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权益保障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切实维护高温天气下劳动者合法权益。 根据规定,每年6月至10月,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从2021年6月1日起,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督促露天岗位工作和有高温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依照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同时,指导用人单位通过调整工作时间、加大班次轮换、减轻劳动强度等方式,最大程度减少露天岗位工作劳动者高温时段的户外工作时间。 《通知》还提出要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根据规定,每年6月至10月,新业态企业应参照广东省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新业态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新业态企业强化高温天气下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高温津贴等权益保障,视情况采取延长配送时限等措施,保障网约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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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态企业应参照有关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来源:新快报
2022年07月24日
版次:A04
作者:麦婉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