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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灵活就业人员拟纳入公积金体系

连缴12个月才可申请公贷买房,自愿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

来源:羊城晚报     2018年12月27日        版次:A11    作者:

    

  羊城晚报讯 记者秦小辉报道:近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东莞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草案)》(下称草案)公开听证会。草案拟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积金体系。

  所谓灵活就业人员,指的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以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在东莞行政辖区内就业的人员,这其中还包括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员。

  《草案》提出,自愿缴存人可到东莞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申请办理自愿缴存业务。东莞市公积金中心将为自愿缴存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基数为其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月平均收入,月平均收入由自愿缴存人据实申报;自愿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0%,最高不得超过24%。

  目前,东莞灵活就业人员有83.87万人。听证会上,有听证参加人担心灵活就业人员增多会影响资金流动率。

  对此,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这一问题,《草案》中设定了连续缴存12个月才可以申请贷款,这可以带来一定的缓冲。同时,对于开放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后可能导致公积金业务办理量增加的问题,工作人员透露,目前东莞有超过1000多个归集银行公积金服务网点,同时公积金中心也正在积极推进网络办理和互助化、自动化,不断提升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