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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垃圾分类采用四分法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07月09日        版次:A03G    作者:

    广州市黄埔区一小区,志愿者引导居民分类投放垃圾 羊城晚报记者 梁怿韬 摄

  ■分为可回收物、有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全省实施方案正在编制中,各地市年底前要出方案

  羊城晚报讯 记者赵燕华报道:近期,上海垃圾分类话题持续受热议。记者8日从东省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新了解到,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广东垃圾分类采用“四分法”,目前正全面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地市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编制。初步考虑,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粤东粤西粤北城市达到国内平均水平。 

  据了解,广东早在2016年就成为全国第一个对垃圾分类立法的省份。广州、深圳作为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重点城市,已形成一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同时,广东垃圾分类仍面临一些问题:一是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意识仍需提高,养成文明生活习惯需要一个长期过程;二是垃圾分类回收体系有待健全,需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三是分类处理设施依然存在短板,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环节的设施建设。

  近期,广东省委、省政府分别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对全省垃圾分类工作进行部署。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透露,该厅正牵头编制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将在全省地级以上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初步考虑,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粤东粤西粤北城市达到国内平均水平,各地市要在今年年底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据悉,按照省法定的垃圾分类基本类型(“可回收物、有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广东将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特别是加快分类收集运输设备的配备,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向社区延伸,实现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体系的融合。要按照“宜烧则烧、宜埋则埋、焚烧为主”原则,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形成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终端处理能力,以终端处理能力倒逼前端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