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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医保谈判药品成为患者“降压灵”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08月22日        版次:A02    作者:冯海宁

    

  □冯海宁

  日前,国家医保局、人社部印发通知,公布了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此外,目前已确定了128个拟谈判药品,治疗领域主要涉及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与企业谈判成功的药品将被纳入目录中。(8月21日中国新闻网)

  对重大疾病患者而言,有关部门拟通过谈判把更多治疗重大疾病的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有望大幅降低用药负担,减轻患者经济压力。

  众所周知,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的用药,由于药价相对要贵,患者一般长期用药,所以患者经济负担比较重,有的因病致贫,有的因病返贫。国家医保局成立后,去年通过谈判把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目录后平均降价56.7%,已显示出谈判药纳入医保后价格大降的神奇效果。

  通过与企业谈判把药品纳入目录,由于“国家谈判”能力强,药品采购量巨大,就能收到“以量换价”的效果。此次有关部门拟把128个药品通过谈判纳入医保目录,说明这种模式很成功,意味着今后目录中更多的药品价格将下降,这不仅能为医保基金省钱,更是广大患者福音。

  从理论上来说,这种模式是减轻患者负担的“降压灵”,因为通过谈判纳入医保可大幅降低药价,而且报销后又进一步降低个人经济压力。所以,期待这128个药品早日谈判成功进入医保目录。 

  不过,通过谈判把更多重大疾病用药纳入医保目录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要确保谈判纳入目录的药品能及时采购、保障供给。据报道,此前通过谈判纳入目录的17种抗癌药,有的患者在多家医院却买不到——即某些谈判药品只停留在医保目录中,部分患者并没有享受到实惠。

  究其原因,舆论形成三点共识:医院控制医保经费、药占比考核负面效应、药品零差价给医院带来压力。也就是说,只有“对症下药”,才能避免改革效果打折,让医保谈判药品成为患者“降压灵”。据悉,有关文件已经明确禁止以费用总控、药占比等理由影响医保抗癌药供应。

  笔者以为,在上述禁令基础上,还应该从根子上解决问题。比如对药占比考核、医保控费等政策进行适当调整,以平衡患者、医院、医保基金等方面的利益。再比如,对公立医院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并把补助与医院供应医保药品情况相挂钩。又如,对医保药品供应进行重点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