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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4月以来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涉摩涉电交通事故下降2成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08月31日        版次:A04    作者:付怡、杜熹民、粤交警

     未戴头盔、超员等违规现象仍普遍 羊城晚报记者 戚耀琪 摄

  羊城晚报讯 记者付怡、实习生杜熹民,通讯员粤交警报道:8月30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4月以来,广东省涉摩涉电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08%和18.2%,其中十个重点县(市、区)涉摩涉电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和30%,但未悬挂号牌、未戴安全头盔、超员、违法营运搭客等现象依然较普遍。

  今年3月,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4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确定广州白云、云浮罗定、清远英德、阳江阳春、湛江雷州、肇庆高要、汕头潮阳、茂名高州、潮州潮安、汕尾海丰等10个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的县(市、区)为专项整治重点县(市、区)。

  近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对上述十个重点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发现,行动开展四个月以来,阳江阳春、湛江雷州、云浮罗定、清远英德四地查处涉摩涉电违法行为总量同比增长超过20%,查处的前三位主要违法行为包括:未悬挂号牌、未戴安全头盔、违反禁令标志;事故方面,云浮罗定、肇庆高要、湛江雷州、汕尾海丰四市涉摩涉电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降幅均超过10%,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检查还发现,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现象较为普遍,广州白云、湛江雷州、汕头潮阳、汕尾海丰、潮州潮安等县区高峰期路面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客不戴头盔的比例超过50%,其中广州白云最为严重,不戴头盔率接近100%;同时也注意到,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问题正在逐步得到纠正,但乘客不戴头盔的现象比较突出。

  其次,各地路面普遍有10%左右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存在超员违法行驶。该类问题多发于学生、青少年群体和携带儿童的家长群体,单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往往载客3至4人,社会危害极其严重。

  在电动自行车上牌方面,十个县(市、区)中,除茂名高州先期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电动自行车上牌率较高以外,其余九个县(市、区)在本次督导检查过程中均未看到路面电动自行车上牌的情况。从实地检查和各地反馈情况看,主要原因包括地方立法工作推进较慢,没有明确的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对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宣传推广力度不足,群众对电动自行车上牌的知晓率不高;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监管力度不足,对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车的商家打击、取缔力度不够彻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