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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控股方变为广东国资

收购方由珠海华发改为恒健控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4.90%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09月03日        版次:A16    作者:莫谨榕

     唐志顺 画

  羊城晚报记者 莫谨榕

  原本以为将被珠海国资收入麾下,却迎来新的收购方。9月2日,易事特(300376)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与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恒健控股拟通过股权转让和部分要约方式收购易事特不低于34.90%的股份,有望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此同时,东方集团、何思模与华发集团此前推进的股权收购事项终止。

  广东省属国企即将入主

  据易事特公告显示,具体操作步骤为:恒健控股同意采取现金收购的方式,收购东方集团所持有的易事特合计29.90%的股权,股权转让过户完成后,恒健控股将向易事特的全体股东发出不低于5%的部分要约收购,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接受要约,并且保证恒健控股最终要约收购取得的股权比例不低于5%,合计收购易事特的股权比例不低于34.9%,全部收购完成后,恒健控股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将易事特纳入恒健控股合并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后,何思模应根据恒健控股要求,确保恒健控股和何思模持股比例差额不低于5%。在作价方面,各方同意,本次股份收购的价格为4.43元/股。

  资料显示,易事特是一家创业板上市企业,主营业务是高端电源核心设备,此外也从事智慧城市、大数据、智慧能源及轨道交通等战略新兴产业。何思模是易事特的实际控制人,目前何思模通过东方集团持有易事特13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85%。值得一提的是,去年6月,何思模曾因操纵股价被证监会罚没1.28亿元的巨款。

  而收购方恒健控股是一家由广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是一家投资控股平台,代表广东省政府、省国资委持有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央企股权,拥有全资及控股企业20多家,实际控制或参股多家上市公司,涵盖电力、轨道交通、钢铁、航空产业、高端医疗设备等多个行业。

  公告显示,恒健控股积极探索创新国有资本运作方式,在产融结合中促进产业资本做大做强的经营方针,协助省国资委推进省属国资布局结构调整,易事特作为专门从事智慧城市和智慧能源相关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与其产业布局相互契合、优势互补,能够加快公司战略布局,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持续着力于数据中心、智慧电源、充电桩(站)、微网及储能、5G供电、轨道交通智能供电及光储充一体化智慧能源系统等全方位解决方案的市场推广及应用。

  股权转让价格小幅缩水

  被这样一家实力雄厚的国资企业“相中”,易事特表示,作为专门从事智慧城市和智慧能源相关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与恒健控股产业布局相互契合、优势互补,能够加快公司战略布局,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

  同时,这笔交易也有助于缓解东方集团深陷的股权质押危机。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方集团取得交易对价将主要用于归还股权质押融资款项,以降低股权质押比例,解除东方集团股权质押风险。

  易事特公告披露,截至7月10日,东方集团共持易事特13亿股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约为10亿股,占其持有易事特股份总数的76.91%,占公司总股本的42.95%;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1.64亿股,占其持股股份总数的77.88%。

  在此之前,东方集团就已经在积极寻找易事特股权的接盘方。2018年11月6日,易事特就公告,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转让29.90%的股权给华发集团,华发集团再采取部分要约方式取得易事特5%的股权,从而获得易事特的控股权。但最终因双方在后续具体安排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拟终止《股权收购协议》的执行。

  按照当时协议,东方集团与易事特的交易价格为5.08元/股,而最新的股权转让协议中,交易价格降至4.43元/股,价格缩水约1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