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文本

笔与文学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0月13日        版次:A07    栏目:湾区文艺评论    作者:胡燕青

  □胡燕青

  有一段日子,几乎所有的机构都喜欢用笔来做纪念品。每次出外办讲座,我都会收到一支笔,久而久之,收集了一大堆,一支一支都是不怎么好写的原子笔,外表银亮亮的,金属笔杆重得很,但笔身很幼,不好拿,于是大多让我搁置一旁,躺在硬纸盒里,没有机会站起来。墨水干了,还得去高级文具店花钱买很贵的笔芯。买回来,我还是嫌那些墨水的蓝色太淡,黑色太灰,笔嘴太大和走珠太滑——于是又放回盒子里由它自生自灭。

  我用的笔都是卖几块钱一支的,有手感,塑料制作,便宜轻巧,千百种蓝紫黑红任挑,粗幼分好几个层次;滑行于纸上,有些像溜冰鞋上的刀,刮地而前,痕道清晰而带点张力,最适宜喜好硬笔书法的艺术家;有的像赛道上圆圆的冰壶,稍稍用力即高速挺进,最受写字快于思考、日理万机的聪明人欢迎。来到文具店,人人各取所需。于是礼物笔的贵重包装成了它们半开的棺木,一众高贵品种全部变成木乃伊,在我放满纪念品的抽屉里动弹不得,犹如博物馆内爱出风头的展品给闭馆休息的告示牌拦在黑暗里。

  不知这些珍品可会羡慕我手上那些天天沾染人体温度的“平价货”。拿着轻松行走江湖的平民笔,就像口渴时遇上了开水和茶包。这些不贵但好用的笔每天不知卖出多少管,写出的文字更是万万千千,虽然价格相宜,其实早成经典了。流行文化有点像这些笔下的文字,点点滴滴深入疲惫的民心,浩浩汤汤汇成集体的记忆。如果说以贵重金银自居的礼物笔喜欢某种签名的舞蹈,塑料平民笔大概更爱写便条、留日记,或在原稿纸上跳飞机。

  签名可能是人写得最好看的几个字,那是他经过多次练习的、用来“见人”的。但人也许不大自觉,很多字他写得更频密。“我”字不在话下,“的”字当然不少,“情”字也意外地多。一封真诚的家书,签名固然重要,但总得有点内容。如果只有签名,那顶多只是一张给家用的支票。反过来说,亲笔写的信即使欠了签名,没有妻子会认不出来,没有儿女会不知道那是父亲的情话。

  文学也一样,总有自以为高高在上的。没有深度的作者喜欢写别人看不懂的东西。没有厚度的作者喜欢写别人看不下去的东西。没有乐趣的作者喜欢写闷死人的东西。没有创意的人喜欢写吓唬人的东西。眼里没有别人的来来去去都写自己。难道我们没见过这样的作品吗?如此写作,无非基于一个信念:“我是贵重的笔,不涉日常,以避庸俗——正如好看的书必定写得不好,因为阿猫阿狗都读得懂。”当然,有些书叫做“硬书”,要花点劲儿看,看后大大得益。但这儿所说的不是硬书,它们有的只是硬壳,你使劲把壳砸碎,里面原来什么都没有,气恼之余,你的“余生”余下更少了。

  好看的书必定写得好吗?不一定。浮浅、滥情的书也有好看的。那么,好书呢?我觉得好书却必定是好看的。好看,因为亲民。亲民者,能感染人、吸引人,能引发共鸣和拓展经验,步步引领读者走向作者的思想深度。有深度的,不必卖弄。不卖弄的人真诚。真诚而想与读者沟通的人,文字必定深入浅出。

  人生苦短,我读过许多皇帝的新衣,如今要像小孩子般说诚实话了。家里和办公室里都是书,但它们是否都值得花时间读?偷得浮生半日闲,很想阅读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总在寻找那些看得懂的经典,因为对经典有信心。当然,这还可以避免受到某些现当代作品的银面金身所蒙骗。读书如用笔,我开始知道哪些才能叫做好笔了。

  制图/陈日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