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才雄 近几年广东的戏剧舞台上,新戏迭出,不时有包括省、市主流剧团在内的大小剧团轮番推出的新剧演出。这些新剧大多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主要人物形象都是品德高尚的英模或道德榜样。毫无疑问,表现和颂扬高尚的品德是艺术作品的应有之义。然而,剧目的艺术美,到底是通过突出彰显人物形象的高尚品德来实现呢,还是在叙述人物品德美中重点表现人物特殊的生命状态情态来体现? 正如马克思所说,贩卖矿物的商人只看到矿物的商业价值,而看不到矿物的美和特性一样,有些戏剧创作者由于种种原因,在编演剧目时往往会被实用性功利所束缚,无法运用剧目审美结构生成方式反映生活表现人物,虽然精心塑造了品格高尚的人物,却又习惯于把人物的高尚行为归结为单一的政治行为、家国情怀和道德意识所然,往往缺少应有的生活逻辑、人性逻辑。因此其舞台形象虽然品德高尚,但却缺少了“人”的个体意义和世俗色彩,就像悬在半空的“纸片人”,无法连接地气,艺术美也就无从谈起。 实际上,人物品格的高尚卑下与艺术美的高低是两回事——莎士比亚剧目中的李尔王、麦克白和福斯塔夫,巴尔扎克小说中的老葛朗台,曹雪芹《红楼梦》中的王熙凤,鲁迅笔下的阿Q,甚至是福楼拜塑造的极具动人容貌情态的包法利夫人,罗丹雕塑《欧米哀尔》的老娼妇等,这些形象怎样也算不上是品德高尚的人物,但谁又能否定这些形象及其所属作品的审美价值和艺术美的典范性? 上述这些人物形象及文艺作品之所以成为艺术美的典范,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作品本身能够超越现实功利性,特别是超越单纯地对人物品德美丑的表现和价值评判,实现以自由想象为主的审美形式构建和审美价值创造,亦即经过审美结构清理后的审美对象,已转化为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即艺术美的呈现。由此可见,剧目人物的品格美并不就是文艺作品的艺术美,人物行为的“超功利性”也不等于艺术作品本身的“超功利性”。现在有一些“创作名家”、“表演艺术家”和“文艺评论家”,往往把上述两个概念、两种标准混淆起来乃至画等号,以致在戏剧的编演、评奖或解读时,把对人物品格美的社会价值阐释取代剧目的审美价值评判,艺术价值标准明显错位而不自觉。 当然,人物品格美的形象塑造,也可以凸现出艺术美的色彩,但是这样的人物形象塑造是在审美结构中以审美的方式完成的,作者关注的重点是人物品格美的特殊表现形式,是对人物新鲜美妙审美外观的品赏,而不是以强化人物品格美的伦理价值和范式意义为目标。例如美国当代著名剧作家阿瑟·密勒的名剧《萨勒姆的女巫》,所塑造的在“驱巫案”中坚持正义,敢于讲真话,为保护妻子和众多被诬为“魔鬼”的人的生命而舍生赴死的农夫普洛克托英雄形象,就是在非常独特的“戏剧情境”中,通过人物一系列特殊的生存状态生命情态构成高超的戏剧情节呈现其高尚品德,完成英雄形象塑造的。这一英雄形象,虽然有道德瑕疵,但也闪耀着灿烂的人性光辉,因此迸发出动人的艺术美魅力。
-
即时新闻
谈艺录
勿将艺术形象的品格美等同于艺术美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1月10日
版次:A06
栏目:人文周刊·广角
作者:李才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