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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应堵死“薅羊毛”者的空间?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1月12日        版次:A08    栏目:时评    作者:阅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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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 尽

  又是一个狂欢的网络购物节,与此同时,电商平台一桩恶意“薅羊毛”事件也引发持续关注。一家由果农开的网店因操作失误,将26元4500克橙的“克”标成“斤”。此事被“羊毛党”盯上,有知名博主在直播时鼓动粉丝去“薅羊毛”,导致店家一天订单达23万件,涉及金额700多万元;在商家无法发货情况下,“羊毛党”恶意投诉“商家虚假宣传”,令网店被迫关张。

  走投无路之下,店主只好在网上“跪求”羊毛党手下留情。这一来,舆论很快倒向店主一边,纷纷谴责该博主不是“薅羊毛”,而是要店主的命。电商平台也及时介入,封杀博主,并尽量减少各方损失,帮店主渡过难关。

  事件看似获得圆满结局,但又有媒体爆出,类似事件并非这一单。此前已有数家网店因犯类似错误,而被恶意薅羊毛者逼得关门歇业。据悉,“薅羊毛”如今在网上已形成小小产业链,有专职“羊毛党”拥有诸多账号及粉丝,他们专门研究商家优惠活动的漏洞,窥见机会便号召同伙刷单跟进。受害商家为息事宁人,要么赔偿,要么关店走人。

  从最初为领优惠券红包或聚众拼折扣的小打小闹,到演变为小有规模且有组织的“产业”,薅羊毛已成了电商平台不可忽视的现象。作为消费者,如果只是为占点小便宜,纵是钻商家优惠的漏洞,只要不出格,人们一般都会给予理解或宽谅。类似行为至多也只涉道德问题。但是,明知对方出错,还将这种错漏无限放大利用,造成严重后果,则另当别论了。

  正如此次事件中“克”与“斤”的标记误差,但凡常人都会明白这是商家的失误,有良知者甚或会提醒商家。而薅羊毛者却借机生事,一天之内抢下700多万元的订单,这不只是要发横财,简直与趁火打劫无异了。

  好在现今的法律对类似行为已有防范。如合同法就对明显有失公平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而那些以欺诈、胁迫等为手段,违背对方真实意图签订合同者则甚至能构成侵权犯罪。尽管条文有相应的规定,但仍有自以为是之徒,变着法儿钻电商游戏规则的漏洞,或游走于法律边缘,伺机钻营。显然,有恃无恐的恶意薅羊毛现象不仅突破了社会道德的底线,也可能触犯法律。

  这也提醒人们,只要有合适土壤,人性之恶就会如毒草般疯长,并可能反噬自身。因此,作为电商平台,应尽快填漏堵隙,完善规则,不给恶意窥视者以可乘之机,这是当务之急。当然,社会伦理也应以此种嗅腥逐臭的投机行为为羞耻,不论在道义上还是在法律规则上都不能给恶意薅羊毛以生存的空间。

  (作者是本报首席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