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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花都冰淇淋商会” 借收会费罚款勒索商户

恶势力犯罪集团8人被提起公诉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2月02日        版次:A05    栏目:要闻·时事    作者:董柳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近日对“花都区冰淇淋商会”会长、副会长等恶势力犯罪集团8人案提起公诉。据了解,为更好控制花都区雪糕行业,本已在广州市花都区雪糕批发行业处于优势地位的犯罪嫌疑人邱某某、吕某某伙同毕某某、李某某、谭某某、胡某某等人以规范雪糕行业为名,召集经营雪糕批发的商户成立“花都区冰淇淋商会”,并担任商会会长、副会长等职,此后胁迫商会成员交纳会费,要求商户按照商会规定的统一价格批发雪糕,否则对商户采取罚款、停货等措施,并联合生产商打压违规商户,逐渐形成以邱某某、吕某某为首,毕某某、李某某、谭某某、胡某某为积极参与者,曾某某、袁某某为打手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花都区冰淇淋商会”成立后,邱某某、吕某某等人以商会名义要求花都区内的雪糕批发商加入商会并按规模大小缴纳“会费”,以作为商会聚餐、租赁办公地点、聘请监督员等支出使用。部分雪糕批发商因不满商会的不合理规定、不信任商会会为他们带来更高的利润、不愿受到商会的约束等原因,不愿加入商会缴纳“会费”,邱某某、吕某某等人便以联合其他商户压价抢占客源、停止供货等手段胁迫被害人龚某某、陈某某、李某某缴纳会费人民币2万元,被害人雷某某、茹某某、张某某缴纳会费人民币5000元。

  2018年6月,商会以被害人龚某某低价销售雪糕违反会规为由,以停止供货、聚集人员骚扰等手段敲诈勒索龚某某5000元人民币。

  “花都区冰淇淋商会”雇请犯罪嫌疑人曾某某、袁某某担任所谓的“监督员”,监督商户是否有违规销售雪糕的行为;指派监督员对个别“违规”商店的雪糕柜进行打砸,将打砸视频发送到微信群内,威胁群内商户。

  被害人曾某某、李某某、林某某是花都区的雪糕零售商,商会成立后,花都区雪糕批发价格整体上涨,导致零售商利润降低,三名被害人被迫从清远、白云等地价格较低的雪糕批发商处进货。因该行为违反了商会规定,2017年5月一天晚上,商会安排监督员去到被害人曾某某、李某某的两家百货商店,持斧头打砸商店内的冰柜;2017年6月一天晚上,吕某某安排监督员去到被害人林某某的百货商店,持石块对商店内一台冰柜进行打砸。商会以寻衅滋事的手段达到威胁、控制雪糕行业的非法目的,令人人心惶惶。

  检察机关表示,“花都区冰淇淋商会”在首要分子邱某某、吕某某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成立“地下执法队”,看似维护正常经营秩序,实质是欺行霸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刑法规定,检察机关认定以邱某某、吕某某等人为首的“花都区冰淇淋商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11月20日,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依法对邱某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