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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处生活】

机会平等与结果平等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2月08日        版次:A07    作者:胡泳

    

  胡泳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对于信奉精英制或曰唯才是用的人来说,机会和社会流动是两个美好的词汇。信奉者相信政府应该在这里扮演重大角色,即确保每个人都能从相同的起点出发,而不是保证所有人最终能到达相同的结果。

  你很清楚,这种主张叫做“追求机会平等而不是结果平等”。然而两种平等的区分可能是虚幻的。大卫·斯特劳斯(David A. Strauss)指出,机会平等要求社会消除人们在取得成就的过程中“随机”(意即无法掌控)出现的阻碍,这是对机会平等最自然的理解。其实这就要求对资源进行大规模再分配。尽管这并不是要追求完全的结果平等,即每个人拥有相同的资源,但也会相当接近这种状态,远远超过那些主张“要机会平等,不要结果平等”的人的想象。

  原因很简单:如果没有实现更大的平等,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机会平等。如果我们真的非常重视机会——确保每个贫穷的孩子都有与每个富翁的后代一样的生活机会——就需要对教育、住房、医疗和社会保障进行巨额投资,改进各种基础设施,兴起各种公共项目。

  机会平等要求一个人的命运不应由出生时的意外或者其他超出自身控制范围的因素所决定,而这一点也恰恰要求社会对结果进行调整。此外,精英主义的机会平等只有在非常特定的条件下才能成立,即只有在人们获得成功的机会不被特定的人所把持时。

  我们努力告诉自己,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中,精英的准入是靠纯粹的功绩(辛勤工作与才干)获得的,而实际上无形的手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远比我们想象得更大。

  所以,当我们谈论社会流动时,通常是为不平等辩解,而不是改变它。很多时候社会成员被告知,现有的系统是公平的,甚至是自然的,或者可以通过增加一些特许机会来实现。因为每个“99%群体”的一员都有机会进入“1%群体”,所以这种“机会”告诉我们,在宴会上让那“1%”鲸吞一切是没有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