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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回打学生的“好老师”折射异化教育观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1月06日        版次:A02    栏目:时评    作者:斯涵涵

  □斯涵涵

  近日,盐城市滨海县一名学生脸被打青打紫的网帖在当地论坛上发酵,涉事学校迅速作出回应:涉事老师会依纪依规处理。然而,没几日,事件出现反转,家长集体写请愿书,联名签字按手印,恳请安排该名老师重回七(1)班正常上课。(1月5日人民网)

  据报道,班主任李某某于上月20日上午当堂殴打学生, 猛扇学生耳光十多次,并将学生的头部猛烈撞向黑板,导致学生左侧眼眶和左侧整个脸部大面积淤青红肿发紫发黑,该名学生当时就出现视线模糊看不清现象,晚上还伴有头昏、呕吐,脖子疼症状。学校方面证实确有其事,可见该老师下手很重,事实上也造成了学生的身体受损,已然属于违规体罚。

  《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法规明确要求,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严禁体罚。这位老师身为班主任,应该知晓并遵从教育法规与相应的职业规范,却还沿用粗暴的体罚方法,仅因学生漏整理两道数学错题便对学生下此狠手,滥施体罚,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无论从法规方面还是职业道德方面都是错误的。

  《教师法》指出,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该校对该老师做出处罚,合法合规,理所当然。

  然而,家长集体写请愿书的反转实在让人惊愕。据说是因为这位班主任对学生管得很严,班级成绩提升很快。有些家长认为,该老师再不回来,就不得了了,甚至有家长痛哭流涕。在这些家长眼里,孩子分数提高是评判“好老师”的唯一标准,他们下意识地认为,这种严厉管教孩子包括体罚的方式很管用,却全然不顾老师恶劣的体罚行为,是违规行为本应受到追究。

  从新闻图片上看,被体罚学生的伤情让人揪心,只要稍微有些同理心的父母恐怕都难以容忍。但这些家长却更看重自己孩子成绩,竟然集体请求该老师回来正常上课,这置被体罚学生及其家长的感受于何地?如若体罚学生的老师受不到严肃处理,反被 高调请回,那么该老师的“掌掴”“撞头”体罚,有朝一日落到自家孩子身上,又当如何?

  卢梭说过,凡是教师缺乏爱的地方,无论品格还是智慧都不能充分地或自由地发展。我国近代教育家夏丏尊也说,“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这封集体请愿书凸显爱的冰冷。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缺乏将心比心的爱怜,缺乏明辨是非的智慧,这会给孩子留下什么样的榜样作用,实在让人担忧。

  现代教育的宗旨在于培养全面发展人格健全的人才,而不是只认分数、不识法纪、爱心匮乏的“书虫”。在“唯分是举”的应试教育模式下,如何修正好老师的科学评价体系、纠偏“分数至上”的错误教育观,分清体罚与爱孩子的界限,如何教育出遵纪守法、全面发展、文明、有爱的好学生,这封按满家长手印的请愿书画出一个硕大的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