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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货车收费新标准施行情况,省交通运输厅建议:

尽量提高货车实载率 充分享受新计费红利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1月09日        版次:A08    作者:王丹阳、粤交综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丹阳、通讯员粤交综报道:今年1月1日起,全国高速公路实行分段计费,货车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轴)型收费。新标准施行一周,部分司机反映遇到车辆通行费扣费异常、不熟悉新计费方式等情况。对此,1月7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告广大货运物流企业、司机书》,进一步介绍了广东高速公路六类货车收费标准,方便货运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进一步了解货车收费政策和收费方式。

  该告知书提到,1-6类货车在四车道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收费标准分别为0.45元/公里、0.95元/公里、1.42元/公里、1.69元/公里、1.74元/公里、1.84元/公里,在六车道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分别为0.6元/公里、1.26元/公里、1.90元/公里、2.25元/公里、2.32元/公里、2.45元/公里。在标准装载状态下,除1类货车收费标准保持不变外,2-6类货车的应交费额均比计重收费下降。

  据测算,2-6类货车的车货载重分别在8-18吨、15-27吨、22-36吨、23-43吨、27-49吨时,按车型收费金额低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费额。在标准装载状态下,2-6类货车的应交通行费额分别下降41%、22%、7.4%、4.7%、5.8%。

  省交通运输厅建议广大货运物流企业、货车司机加强运输组织,通过提高实载率,在不超限的前提下尽量“多装多载”,充分享受计费方式调整的政策红利。

  针对部分车辆遇到通行费扣费异常等情况,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新的收费系统正处于磨合阶段,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目前交通部门正组织专业技术团队抓紧调适完善收费系统,如通行高速遇到多扣款,对错计多收的通行费,核实后将全额退回。

  车主对高速公路收费情况如有疑问,可致电粤通卡服务热线96533或广东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服务投诉热线96998,也可通过粤通卡微信公众号、粤通卡小程序输入“扣费异常”“多扣费”填单后投诉,还可前往粤通卡营业网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