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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法院执行收案89.9万件,同比增长25.7%,再创历史新高,通过高质量执行及时兑现胜诉权益,保障广东高质量发展——

执行结案总数继续领先全国各省 执行质效指标稳步提升高位达标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1月15日        版次:A08    作者:董柳、曾洁赟

     执行法官实地调查企业面临的难题

     排队登记领取被拖欠工资

     执行法官搜查被执行人财产

  策划:林洁 林晔晗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通讯员 曾洁赟

  执行难,是阻碍公平正义实现的最后一道藩篱。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执行是其中的重要环节。

  2019年,广东法院在切实解决执行难上出狠招、下猛药,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推动建立综合治理执行难长效机制,全年执结案件90.6万件,同比上升23.3%,加强涉民生领域专项执行,执结拖欠工人工资等涉民生案款7.5亿元,加大强制执行力度,限制出境4153人次,限制消费64.8万人,以拒执罪、妨害公务罪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88件,促使13.3万人履行法律义务,及时兑现胜诉权益,为广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执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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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执行结案总数继续大幅领先全国各省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广东法院经过三年奋楫前行、攻坚克难,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案件执行质效不断提升,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

  为了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同时推动全省法院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更高目标迈进,2019年6月-12月,广东高院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19”执行专项活动。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做好该专项活动,省法院执行局统一组织部署出台工作方案;出台了规范不动产清场交付、网络仲裁、失信和限制消费的意见,完善规范执行长效机制;加强督办指导,每月发布1期执行办案通报和1期执行裁决要点摘编,每周发布1期质效监控,不定期约谈工作不力法院“一把手”,召开中院执行局长例会,指导各级法院加力清案、提升指标、规范结案。

  全省各级法院按照专项活动提出的“减存案、提质效、促规范、建长效”四方面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经过7个月奋力攻坚,“南粤执行风暴2019”专项活动顺利收官,取得了多方面成效。

  广东高院执行局局长胡志超介绍,经过“南粤执行风暴2019”执行专项活动,全国第一执行案件大省广东,2019年执行新收案件89.9万件,比2018年净增18万件,同比增长25.7%,再创历史新高。全年执结90.6万件,同比增长23.3%,净增17万件,结案总数继续大幅领先全国各省,比第二名多出18.4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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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映执行质效的指标稳步提升、高位达标

  2019年,反映广东法院执行工作质效的指标稳步提升,各项执行核心指标高位达标,办案实现良性循环。

  胡志超介绍,全省21个地市法院中,18个实现了结案数高于上一年、存案数少于上一年的目标,比2018年多6个法院。结收案比100.8%,连续第二年结案超过收案数量。存案9.5万件,首次减至10万件以下,连续三年减少。此外,长期未结案件大幅减少:6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从2019年初的2.6万件减至年底的1.6万件。其中,超过1年的未结案件从10235件减至4131件;超过3年的未结案件从497件减至92件。

  “民生案件执行有力。”胡志超说,追索抚养费、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执结13779件,执行到位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和58.5%,帮助11310名外来务工人员追回拖欠工资2.3亿元。司法救助923人次,发放救助款1182万元,同比分别增长66.3%和20.8%。

  2019年里,广东法院各项执行核心指标高位达标。全省法院有财产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为96.4%,无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办结率100%,执行案件执结率90.3%,比最高法院要求的“三个90%+一个80%”均高出6个百分点以上。

  执行质效指标稳步提升。作为全国第一执行案件大省,广东法院执行信访案访比万分之1.33,远低于万分之2.93的全国平均水平。事项受托办结占比全国第一,为协助全国法院办案做出重要贡献。网络司法拍卖成交541亿元,连续两年增长,案拍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办案进程显著加快,强制力度也在不断加大。2019年全省执行结案平均用时比2018年减少38天,单个案件结案时间压缩了四分之一。全省法院共拘留5604人,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388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6.6万人次,限制高消费64.8万人。限制出境4153人次,增长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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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解决社会关切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推动解决执行难,广东法院2019年积极解决社会关切的问题,着力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做足文章。

  针对广东部分法院拍卖“不交吉”问题引发的社会关注,广东高院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专题研究,于2019年6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拍卖不动产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不动产原则上应于成交后15日内清场。广东高院还两次组织开展不动产交付专项检查,结果显示拍卖无正当理由不交吉的问题基本解决。

  在硬核执行的同时,还讲求善意文明执行。广东高院为此出台规范财产保全工作的意见,依法保护民企合法权益。省内各级法院积极作为,佛山顺德区法院采取“活查封”,允许案外人使用厂房并收取占用费,更好实现执行财产价值,被评为全国善意文明执行典型案例。

  在建立综合治理机制上,广东高院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拟订贯彻落实方案,明确13个省直机关联动执行的10项新举措,提请相关会议讨论通过;组织13个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五年纲要要求,分解任务,进一步强化立审执破程序衔接和一站式纠纷化解等工作,推动源头治理执行难。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全省法院将继续开展系列执行专项活动,以过硬举措、显著成效不断擦亮“南粤执行风暴”品牌、营造更强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力,推动执行工作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更高目标迈进,为广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执行保障。

  典型案例  灵活执行助民企“渡难关”

  2019年3月初,珠海某单位向香洲区法院起诉,要求珠海市某塑胶模具公司(下称“某模具公司”)支付拖欠的租金200万余元,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某模具公司未依协议支付。珠海某单位后向珠海市香洲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依法传唤到法院接受调查时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该公司还在正常经营中,公司内四五十名工人都在照常工作,公司名下有3个基本账户、大批机器设备以及对其他公司享有的近100万元债权,近期会有相关收入到账,希望通过法院向申请执行人争取宽限一定时间。

  执行干警核查基本属实后,冻结了该公司名下的3个银行账户以及对其他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考虑到该公司仍在生产经营,为减小对工人情绪的影响,执行干警向当事双方送达了查封裁定,对该公司经营场所内的机器设备灵活采用“活封”措施,仅对现场机器设备进行全程录像和登记造册,并未实际查封扣押,使其能继续正常生产经营。

  经多次协调,双方达成暂缓执行的和解方案。10月31日,某模具公司支付了所拖欠的剩余租金及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