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俊 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有关进一步做好电子投票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力争在今年年底,全部建成住宅小区的电子投票数据库,发动业主关注相关“广州物业管理”微信公众号,通过人脸识别绑定身份,并采集业主手机号码。目前,广州市内已有超过半数小区建成电子投票数据库,预计到2020年年底,将实现全市覆盖。 随着互联网应用普及,“一机在手”就可以完成很多过去难以想象的事。这不仅大大拓展了管理的边界,也增加了公共生活的便利程度。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推广电子投票,就是一种具体的应用实践。 众所周知,传统的线下投票模式,虽然显得更具“仪式感”,但囿于不同业主的情况,在协调效率上确实是个很大的问题。如何在同一时间,组织达到“法定”投票数量的业主,集体参加投票活动,往往就是个大难题。如有物业反馈,以往仅投票一个环节便需要“耗时”一个月甚至更久。这个过程中,不仅物业方面需要忙着“扫楼”、做大量的协调、告知工作,业主也可能觉得“被打扰”。更重要的一点是,投票结果的公信力还会受到质疑。 对比之下,电子投票模式,普及成本非常低,基本上每个人拥有手机,在注册后就可以按要求“一键”完成投票工作。物业和业主之间,省去了大量的线下协调工作,且投票结果能够随时查看、保留,也相对提升了公信力。另一个更隐蔽的好处是,它通过降低参与门槛,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激发业主的投票积极性,从而间接强化业主对小区公共事务的参与感。 理想状况下,在一个公共事务管理中,投票方式运用相对不足、社会整体参与率亦有待提升的社会里,便利化的电子投票,确实有助于传递更多的投票意识和公共事务参与意识。而不管是从互联网技术应用发展的大方向,还是公共事务管理民主化的进程而言,推广电子投票,或确实是大势所趋。可以说是早运用早受益。 不过,也要看到,社会对新事物的接受和了解往往有一个过程,对市民之于电子投票的一些现实顾虑,也需要及时予以回应。 另外,电子投票的推广,还需要在服务人性化和隐私保护方面做更多加法,以获得他们的足够信任。比如,在相关程序设计上,就应该有充足的“用户思维”,要对标一些市场化APP的服务意识;在隐私保护上,也应该把相关的保护程序事先讲明白,并明确相关信息的使用边界以及侵权责任划分问题。如此,才能让居民安心、放心。 应该看到,从2016年9月,《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暂行规则》实施,电子投票诞生至今已经接近4个年头。但目前广州市内建成电子投票数据库的小区尚只过半,要在今年年底实行全覆盖,推广、普及的压力不算小。这个过程中,理当及时摸排、高效回应居民的现实疑虑,并对相关程序设计和服务方式不断优化,方能最大程度上获取居民的信任。 一句话,“微信投票”虽好,但要让绝大多数居民满意、认可,还需要继续努力 ,真正把好事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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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论衡之公民问政
物业管理“微信投票” 早运用早受益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4月09日
版次:A06
栏目:时评
作者: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