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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帮扶受疫情影响学生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4月24日        版次:A05G    作者:孙唯、粤教宣

    

  羊城晚报讯 记者孙唯、通讯员粤教宣报道:为做好返校后学生资助工作,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学生返校后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要扎实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排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生情况,做好受疫情影响学生的帮扶关爱工作和高职扩招学生资助工作。

  省教育厅指出,各地各学校要统筹安排落实好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学生资助工作不受疫情影响。要认真组织实施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时发放春季学期的国家助学金、生活费补助等资助资金,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及时将学生资助情况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春季学期系统填报数据将作为省财政学生资助资金清算的重要依据。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审核各项资助数据,并按要求提交。

  省教育厅要求,学校要排查摸清学生个人及家人确诊或疑似等影响情况,特别是排查摸清本校学生(或家长)是否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是否存在集中隔离观察情况,是否存在因确诊治疗、疑似治疗、隔离观察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及时准确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信息。学校要根据学生线上教育情况确定学生在校在读状况,并及时进行学籍变更,确保精准资助落实到位。

  省教育厅强调,对于本人或家人感染疫病或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要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适当的临时生活补助或救助,确保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各地各学校要完善家校联系制度,建立教师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制度,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指导和人文关怀,适度对其进行心理辅助,帮助因疫情导致困难产生的心理压力、急需情绪缓解的学生提供心理支持和援助,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对于因疫情影响而造成监护缺失的学生,学校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护缺失儿童的情绪疏导和救助帮扶工作。

  此外,对于高职扩招春季入学的学生,各相关高校要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将高职扩招学生纳入正常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组织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