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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坍塌饭店过寿老人下跪道歉”也是对安全监管的敦促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9月01日        版次:A06    栏目:今日论衡之公民问政    作者:朱昌俊

    

  □朱昌俊

  

  山西临汾“8·29”饭店坍塌事故的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之中。然而,失去至亲的李大爷心中悲痛,内疚中下跪道歉的行为冲上热搜。不过,不少网友都表达了对李大爷的同情——“这个其实跟他无关”“心疼大爷,老人也不想好好的喜事变悲剧”“重点是房子的问题啊”……

  老人面对镜头哀嚎、下跪的场景,的确如网友所言,让人心疼。设身处地想,生日宴变成了惨剧现场,又失去多位亲朋,老人的内疚乃至不自觉地将事故责任推给自己的心理倾向,其实是一种本能的“应激反应”,它无关严肃的责任推定,而是一种情感上的自责。

  诉诸常识就可以判断,老人不仅不应该为事故道歉,而且应该得到必要的心理救济。因为他不仅有多名亲朋受害,在经历了大喜到大悲的瞬间切换,也不可避免地会背负上巨大的心理压力——下跪道歉,一定程度上其实就是这种压力的直观体现。

  毫无疑问,整个事件的祸因是房屋的质量问题,是可能存在的房屋质量安全监管失责。作为受害者之一的老人不应该承受指责,举办生日宴更是一种再正常不过的行为。如果将老人的下跪道歉作为事故原因追索的一环,既是一种错位的归因,也可能模糊真正的问题。好在,网友的主流意见,展示出了一个社会应有的理性。

  说到底,真正该为事故道歉和负责的,不是老人,而是那些对房屋质量负有直接和间接责任的人或机构。虽然目前事故的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但多个已暴露的细节,很难不让人相信,这本是一起不应该发生的悲剧。

  如有村民证实,涉事饭店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修建,后来多次扩建,“当时没有设计,就找了俩大工,自己家里干小工”;另有村民表示,事发前村子曾下雨,村里组织力量排查了部分房屋的安全状况,但因涉事饭店没积水,便未排查。

  另外,虽然农村房屋安全在监管上存在相当大的政策盲区,但房屋由民用改为商用,本应该遵循相应的审批程序。如果这个环节严肃依规操作,或也不难发现安全隐患;而报道显示,2015年,该饭店还因未按《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资料而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显然,这样一座经历多次改建、加盖的农村饭店,在日常的安全监管以及经营规范上,相关部门是否落实了该有的责任,在出现异常情况后又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排查措施,乃至事故背后对应的整个农村房屋质量监管体系该如何完善,这些才是最应该追问和厘清的。在这个角度而言,相关部门更应该把老人的痛苦自责和下跪道歉,当作是对落实安全监管的“沉重”敦促。

  目前,山西全省已开展对违建房屋全面排查。不过,事发后临汾市襄汾县多个乡镇村收到通知,要求一律停止摆宴席。这种举措或许也是为了“举一反三”,但它无形之中也不无错误地引导,仿佛办宴席本身成了问题。如此“一刀切”的做法,不仅可能增大老人的心理压力,实际上也不利于问题的真正解决。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不少声音将老人下跪道歉指责为媒体“吃人血”。能够理解社会对于老人的同情,媒体在事发后采访受害者家属,确实也应该有更多的恻隐之心,坚守必要的新闻伦理,警惕制造二次伤害。但若将老人下跪道歉完全等同于媒体的“冷血”引导,并与媒体在事件真相挖掘和责任追问上的努力对立起来,也未免是上纲上线。

  让该道歉的道歉,让该负责任的负责,让每起悲剧得到完整、科学归因,这样的社会就会有更多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