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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岗 诗可以“持” 读罢唐豪兄的《抒怀集》《怡兴集》,才想到还有两位大学同窗伟中兄与建春兄喜欢写诗填词。伟中的诗以韵深见长,建春的词以豪迈见称,唐豪的诗词则以质实厚朴显志。写诗并不是他们大学时代的爱好,而是步出校门走入社会才开始情有独钟。他们三位都是毕业旋即加入政府部门,沿着从政的阶梯,一步一个脚印,直到成为方面大员。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逐渐喜欢写诗,并且数十年来一直保持赋诗壮怀的好习惯。 这个现象让我忽然对古代诗论的一个命题产生了新的解悟。《诗纬含神雾》云:“诗者持也。”持什么呢?“持人之行,使不失坠。”这里的“人”显然说的是诗人自身。钱锺书《管锥编》引唐陆龟蒙《自遣诗三十首序》:“诗者,持也,持其性情,使不暴去。”无论是“不失坠”还是“不暴去”的主语,既是指诗,又是指诗人。如果是指诗,那就是诗应当温柔敦厚,哀而不伤,怨而不怒,中度合节;如果是指诗人,那就是指写诗持性节情,从而使诗人远离“愆”、“乱”、“伤”、“淫”等有违德性过度不中节的行为。这就是“不失坠”、“不暴去”的意思。 孔子论诗之用,有“兴、观、群、怨”的四用说,看来应该再添一用——诗可以“持”。这个中国古代诗论的“持性论”简直可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关于悲剧诗净化灵魂的“净化论”交相辉映。吟诗赋志可使人行不失坠、性不暴去的看法当然不意味着写诗的都是好人,正如悲剧并不能保证每一观众的灵魂都得到净化一样。它们只是指出写诗有持性情的作用,欣赏悲剧有净化精神灵魂的作用。这都是昭彰在理的,但具体落实到个人,还要看其生命底色如何,不可过于拘泥。 心志在诗 唐豪兄之写诗实是深契古人,是“持性论”的好样板。通过写诗来露才扬己对唐豪来说毫无意义,此种传统文人的伎俩在唐豪身上简直可以忽略不提。因为他的职业要求乃是在于社会事功方面,不在区区文字之间。如论他写诗的初心,一言以蔽之,是将写诗作为养性遣兴自勉自励的方便法门。 《怡兴集》收有唐豪最早的诗,写于1994年。正如所知的那样,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社会加速发展,财富金钱忽如地上涌泉,凡所就近即唾手可得。这意味着人生路上散布着更多荆棘陷阱,风险如影随形。那些年间我即不时听闻少年的玩伴、旧时的熟人朋友,甚至昔日的领导,竟至于行差踏错而终至于身陷囹圄的消息。用古人的眼光看,这就是“失坠”和“暴去”。我固然不能夸张到说他们的马失前蹄是因为没有学会写诗,但总可以说人生而自警自省,莫使情志放逸失丧是十分必要的,而诗则对持性守心有莫大的助益。 唐豪在《怡兴集》跋里讲到他写诗的缘起。他在工作中看到社会经济发展、国家进步,感觉到“时代如诗、事业如诗、工作如诗”,“于是,我把它记在心中,或者记录下来,作为写给自己的诗,或者当作一种勉励,一种业余兴趣”。在他人看见“食色”、看见孔方兄的时候却看见了诗,这当然是他天性仁厚律己甚严有以致之,但也不排除诗的精灵在冥冥之中召唤着他。 诗是神秘的,诗在中国是伟大传统的一部分,你走进这个传统,你的志趣就被它熏陶,你的性情就被它移到光明良善的正途。屈陶李杜苏等前辈典范、诗人的情怀襟抱、流传名篇的示范影响,乃至于惯常意象、习见遣词都会随之影响你的精神品位和志趣教养。你的心志在诗,当然就见重精神,见轻财物。 人生百年雁过留声,何必如蝶逐花上下轻狂之理,不待耳提面命,不待三令五申,怡然由诗入悟,自当了然于心。杜诗所谓“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是有心之诗人感受这个伟大的诗传统的最好形容。诗之持性,其善大哉。 写诗养心 2000年唐豪奉派揭阳市,翌年春天当选揭阳市长。他有感写句,留下自己的心迹:“为人处世德作领,干事创业民为秤。勤政奉献铭心底,慎独慎微常自警。”这首题为《民为秤》的诗朴实而语不惊人,但我相信它是唐豪内心世界和精神境界的真实写照。我还记得他从揭阳奉调回到省府之后,有一回同学见面,我问他外地做“父母官”的感受,他讲了社会上一些现象而自己“慎独慎微”的故事,至今记得。除了公务应酬,他是闭门谢客,以写诗养心,以散步健身,做落拓坦然、心有百姓的好官员。 人生路上,诗成了唐豪精神上的“伴侣”。有这位“伴侣”的护卫,任何路途上的荆棘与陷阱都不能使他忘却自身的使命与人生的方向。揭阳之后,他的历练更加丰富,见到的人物和走过的地方更多。唱和之外,他几乎是见物有诗,每地必志,正是古人“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之意。《抒怀集》三辑“瞻仰圣地”、“喜看南粤”、“放歌神州”,记录他走过山山水水的登临感怀,时见真情,时有好句。唐豪填词多以新辞入诗,以口语入诗,与晚清诗人黄遵宪“我手写我口”的作诗主张,隔代而同调,令我称奇。 唐豪从一线退居,将自己历年所作,又选成一部《抒怀集》。他嘱我写几个字。展卷在手,忽悟不知不觉,告别校园已过四十春秋。余不能诗,但读老同学之作,欢喜有之,感慨有之。匆匆数言,是以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