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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互联网精准“算计”大学生,五部门要求小额贷款公司

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3月18日        版次:A05    栏目:    作者:黄婷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婷报道:近年来,随着大学生消费场景的多样化,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大学生推出租金贷、美容贷、培训贷等消费贷款产品。近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未经批准设立的机构 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根据《通知》,近期,部分互联网小额贷款机构通过和科技公司合作,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虚假、诱导性宣传,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大学生在互联网购物平台上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记者发现,今年1月有调查显示,33.5%的大学生表示完全不了解如何区分校园贷的渠道是否正规。另据中国银行业协会2020年发布的报告,部分消费金融公司90后客户占比达到50%左右,面向90后客户提供专门产品和服务。

  在加强放贷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方面,《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通知》还提到,为满足大学生合理消费信贷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开发针对性、差异化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遵循小额、短期、风险可控的原则,严格限制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和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总业务规模,加强产品营销管理,严格大学生资质审核,提高资产质量。

  

  大学生消费网贷信息 均报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而在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风险管理方面,《通知》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针对贷前审核、贷后管理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风险管理要求,要求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规范催收行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所有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信贷信息都要及时、完整、准确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对于已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通知》要求,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各银保监局首先要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制定整改计划,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严禁违规新增业务;同时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排查,限期整改违规业务,严格落实风险管理要求。对于排查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情节较重的机构,要严厉处罚、打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积极开展违规业务的排查整改,坚决遏制互联网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的现象,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