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爱丽报道: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2020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2020年,中国共实施汽车召回199次,涉及车辆678.2万辆,其中,不合理危险问题仍是引发召回的主要原因,涉及车辆596.5万辆。 2020年汽车类投诉增1.6% 通告显示,2020年,中国汽车总产销量分别为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比上年分别下降2.0%和1.9%,但汽车制造业利润总额增长4.0%。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2.8亿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492万辆,占汽车总量的1.8%,比上年增长29.2%,呈持续高速增长趋势。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汽车类投诉亦呈上升之势。数据显示,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汽车类投诉(含零部件)比上年增长1.6%,质量和安全问题占汽车投诉总量的25.5%。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收到消费者提供的汽车产品缺陷线索37377条,涉及发动机总成(占28.5%)、车身(占19.5%)、传动系(占19.4%)、电气设备(占14.1%)等。其中,新能源汽车缺陷线索报告1173例,反映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问题占新能源汽车缺陷线索的49.4%。 召回数量较上一年增3.9% 值得一提的是,在汽车类投诉不断增加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的情况下,2020年,国内共实施汽车召回199次,涉及车辆678.2万辆,召回次数比上年减少10.8%,召回数量增加3.9%。新能源汽车召回45次,涉及车辆35.7万辆,占全年召回总数量的5.3%,其中因三电系统缺陷召回11.2万辆,占新能源汽车召回总数量的31.3%。 从涉及总成看,发动机、制动系是主要缺陷产生部件,占总召回数量的80.6%。因发动机相关缺陷召回58次,涉及车辆440.4万辆;因制动系相关缺陷召回17次,涉及车辆106.8万辆;因电气设备缺陷召回38次,涉及车辆41.9万辆;因气囊和安全带缺陷召回24次,涉及车辆32.6万辆。从缺陷原因看,因制造原因召回137次,涉及车辆420.8万辆;设计原因召回62次,涉及车辆257.4万辆。 从缺陷类型看,因标准符合性问题召回21次,涉及车辆81.7万辆,占全年召回总数量的12.1%,达到历史较高水平;因不合理危险问题印发的召回共178次,涉及车辆596.5万辆,仍是引发召回的主要原因。 汽车召回法律法规将更完善 汽车召回无疑是提升车辆安全、降低交通事故重要手段之一。据了解,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缺陷汽车和消费品召回管理,加强对新兴行业和领域生产企业的引导和监督,推动中国产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与此同时,针对新产品、新技术创新召回监管方式。根据规划,市场监管总局将建立运行数据驱动的新能源汽车缺陷调查工作机制,推进智能汽车OTA大数据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智能车辆安全自我评估和事故报告制度,适时启动沙盒监管。 在排放方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生态环境部加快《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管理规定》立法进程,建立机动车排放缺陷线索收集、分析和缺陷识别技术支撑体系。
-
即时新闻
2020年全国汽车召回数量678.2万辆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3月24日
版次:A15
栏目:
作者:张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