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协定待遇协作管理工作机制启动

湾区内非居民纳税人 只需报送一次 后续管理资料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4月27日        版次:A03    栏目:    作者:莫谨榕、岳瑞轩、申瑞轩

    

  羊城晚报讯 记者莫谨榕,通讯员岳瑞轩、申瑞轩报道:4月26日,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协定待遇协作管理工作机制正式启动,周大福珠宝金行(深圳)有限公司成为首家受惠企业。

  据悉,该机制启动前,非居民纳税人在粤港澳大湾区不同地市享受协定待遇,需要向不同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后续管理资料,接受多地税务机关的后续管理。机制启动后,将实现“资料一次报送,信息高效共享,执法标准统一”,符合条件的非居民纳税人仅需向一地税务机关报送后续管理资料,还可享受税务机关提供的跟踪服务,及时获取咨询和辅导服务,办税体验感进一步提升。

  26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举办“便民办税春风行,粤深合作惠民生”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协定待遇协作管理工作机制启动仪式暨《税收协定待遇协作管理备忘录》签署活动。

  启动仪式上,首笔协作管理事项《周大福珠宝集团税收协定待遇协作管理备忘录》正式签约。“作为港资企业,我们集团在大湾区的投资经营一直非常活跃,在广州、佛山都设有子公司和生产厂。此前,各子公司申报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后,我们的财务人员需要分别配合多个税务部门开展后续管理。” 周大福中国营运管理中心财务总经理杨小林由衷说道,“有了税收协定待遇协作管理工作机制,享受税收协定优惠更便利、更高效、更安心了,也让我们对湾区营商环境更有认同感,对粤港澳大湾区的未来发展更有信心!”

  “协作机制下,税务机关将专人对接企业的沟通联络工作,密切关注涉税事项变化,同时进一步优化辅导服务,及时响应企业的涉税诉求,解答企业提出的税收政策问题。”广东省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处长刘丽说,“同时,希望纳税人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规定,如实、完整、及时报送与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开展后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