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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货车年检要检空车质量

广东交警提醒,“大吨小标”车应及时整改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8月24日        版次:A01G    栏目:    作者:郭思琦、王楠

  羊城晚报讯 记者郭思琦、王楠报道:8月23日,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今年9月1日起,在用货车空车质量将成为年检的必检项目,空车质量与注册登记时记载的整备质量技术参数相比,误差超过相应标准的车辆不能通过年检。

  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的要求,从2021年9月1日开始,2015年3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货车、重中型挂车在安全检验时实行空车质量检测。其中空车质量与机动车注册时登记记载的整备质量技术参数相比,误差应满足:重中型货车、重中型挂车不超过±10%或±500kg,轻微型货车不超过±10%或±200kg,且轻型货车的空车质量应小于4500kg。

  广东是物流运输大省,货车保有量大。全省自2015年3月1日起登记的货车及挂车达183.8万辆,其中轻型货车达136.3万辆。目前部分轻型货车存在“大吨小标”问题,即大吨位的货车却标注小吨位,货车实际整备质量高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记载的整备质量。“大吨小标”货车超载会使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操纵性变差,导致车辆制动性、动力性和稳定性下降,同时加剧车辆传动轴、半轴、车桥、轮胎等部件的磨损,整体使用寿命缩短。载重量过大还容易导致轮胎因负荷过重而变形,引发爆胎、偏驶、制动失灵、侧翻等,造成交通事故。

  广东交警提醒,“大吨小标”车的车主应及时联系销售企业或有资质的车辆改装企业对车辆进行整改,降低车重至合格标准,无法整改的应与销售企业沟通进行换车处理,否则难过年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