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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活农产品免费通行不能靠“吃鱼证鲜”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9月29日        版次:A06    栏目:热点快评    作者:冯海宁

  □冯海宁

  

  9月26日,一条“鱼不新鲜不让免费过收费站,司机气得当场吃了半条鱼”才让过的视频,引发广大网友的热议。涉事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办公室郑女士表示,25日已接到了当事司机的反映,未收费已让其通过,其他情况正在调查中。(9月28日《海峡都市报》)

  2019年,交通运输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明确,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而《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的鲜活水产品就包括鱼类。但上述司机却要通过生吃鱼来证明鱼的新鲜。

  现场生吃带鱼,味道既咸又腥,而且还很不卫生,但为了免费通过收费站,即使鱼再难吃再不卫生也得吃,司机大概没有其他选择。虽然最后“领导出面说完全可以免的”,但领导不可能每天24小时都在高速收费站现场出面说话。

  这一案例再次表明,鲜活农产品运输车免费通行这一惠民政策,实际执行情况与货运司机的想象,与公众的期待,都有一定差距。此前,就多次发生过类似事件,如“去叶莴笋不能走‘绿色通道’”“拉油麦菜过收费站被告知不能免费”“运输白菜因菜叶不新鲜被收费”等。

  发生这类事件,原因之一是某些收费站工作人员对鲜活农产品免费通行的政策理解出现了偏差,主要是对“鲜活”二字理解不同。比如上述司机反映,“一箱里面有一两条破的和掉头的,照相时专照破的,好的他不照,随口就说破的多不免费”,即收费员放大了其中的个别“坏鱼”,并以此为由不给司机免费。

  是收费员执行政策太较真还是为了多收费?由于高速公路公司作为企业也要盈利,那么每个收费站乃至每个收费人员都很可能承受收费任务。此前,就有消防车救援途经收费站被收费的先例。这不仅是因为收费人员对相关法规、政策理解不到位,恐怕还与通行费征收任务有关。

  原因之二是,鲜活农产品的“鲜活”二字缺乏详细科学的界定标准。比如说鲜活水产品括号里的注释是“仅指活的、新鲜的”,“活的”好认定,但“新鲜的”就可能存在不同理解。如果没有明确的认定标准约束收费员的行为,某些收费员就会按照利己思维去认定,货运司机就可能倒霉要付费通过。

  要想确保每一辆合规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费顺利通行,既不能靠舆论曝光后纠错,也不能靠司机“吃鱼证鲜”,而应制定详细科学的认定标准,然后对高速站收费员加强培训,统一认识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