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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11月24日        版次:A11    栏目:    作者:莫小君

  □莫小君

  

  小时候,父亲常对我说:“字就像一个人的脸,脸都长得不好看,谁会喜欢你。要好好把字写好,不然,长大了要吃字的亏。”当我从“一”开始写字时,就不知挨了父亲多少次竹条。父亲的字写得不是很好,他是不想让我也吃字孬的亏。因为有父亲严格地监督我练字,如今我的字虽然没有达到印刷体那样具有美感,但自己觉得也算接近完美了。

  写好字真的带给了我好处。我第一份工作是在人人都羡慕的一家国有企业。我到单位报到第一天,劳资科的办事员不要我,理由是我的头发太长,像社会上的混混。当时社会上男青年都喜欢留大背头、戴墨镜、穿喇叭裤,因我的头发长而不要我,我不服,当即与劳资科的办事员争吵起来。五六分钟后,一个人进来制止了我们俩的争吵,办事员悄悄地跟那个人说了几句,那人没说什么,只叫我将手里的档案袋拿给他看一下。他看了我的档案及简历,就对我说:“如果你愿意把头发理一下,明天就来上班,好吗?”那时,一个好的工作单位等于人生已成功了一半,我立刻同意去理发了。我上班后才得知,单位的确有招工规矩:穿奇装异服、留怪发的不招。而那位要我的人是劳资科科长,正是见我字写得好,才破例招了我。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一直很享受写字的乐趣。但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我渐渐放下了笔,因为电脑的出现,写字这件事渐渐地在日常生活中消失了。

  有一天,文友把一篇三千多字的小说发给我看,说是她是在手机上写完的。我不禁惊讶。手机上用的是用拼音输入法,三千多个字,一个字平均算要按两次,这也要按键六千次,很难想象她是如何飞速地按着没有温度的手机键盘,在手机屏幕那方寸之间写出这些感人的字句的?

  不由想起莫言在散文《小说是手工活儿——<生死疲劳>新版后记》中写道:长篇小说《生死疲劳》用了四十三天写了四十三万字(稿纸字数)。为什么写得这样快?因为抛弃了电脑,重新拿起了笔。他说:“当我终于下定决心抛开电脑,重新拿起笔,又听了笔尖与稿纸摩擦的声音,又看到了一行行仿佛自动出现在稿纸上的实实在在的文字。不必再去想那些拼音字母,不必再眼花缭乱地去选字,不必再为字库里找不到的字只能用别的字代替而遗憾,只想着小说,只想着小说中的人和物,只想着那些连绵不断地出现的句子,不必去想单个的字儿。用笔和纸写出来的,就摆在我的桌子上,伸手就可触摸。当我结束一天的工作,放下笔清点稿纸的页数时,那种快感是实实在在的。”

  我忽然就怀念起自己曾经写的那手好字。如果我也想创作出有温度的文字,或许可以重新试试握笔写字?

  从那以后,我开始努力地寻找握笔写字的机会。不安的时候,也会坐下来写写字。我得承认,与纸上的文字促膝长谈,人不得不走向内心收敛的核心,人生便真的有了豁达、敞亮之感。